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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試院為政務人員法互槓 人總:續與銓敘部溝通

  • 時間:2019-10-18 11:4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政院試院為政務人員法互槓 人總:續與銓敘部溝通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蘇俊榮(資料照片/中央社)

考試院日前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受邀列席的行政院人事行政處認為政務人員並非公務員,不在考試院的主管範圍,引發考試院反彈。行政、考試兩院因為政務人員法的主管權限相持不下,行政院和人事總處今天(18日)都表示會持續溝通;但政院也強調,政務人員由政院聘任,政務人員法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合理也合憲」。

考試院日前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列席,施能傑在會中表達考試院的主管權只包含常任文官,政務人員並非公務員,不歸考試院管轄。

施能傑的說法引發考試院反彈,有考試委員認為,之前立法通過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就是由考試院會銜,但行政院當時並無其他意見。考試院長伍錦霖17日在考試院會上重申,考試院擁有政務人員法的憲定職掌,考試委員周玉山呼籲蔡英文總統召集院際協商,或釋憲釐清爭議。

政務人員法引發考試院和行政院針對政務人員管轄和立法主導權的爭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18日受訪時表示尊重考試院的意見,未來會持續溝通,並沒有如外界所說的「兩院水火不容」。

蘇俊榮表示,政務人員法已經討論20幾年,大家各有不同意見很正常,且政務人員法之後也要送立法院審議,需要多方充分對話。蘇俊榮說:『(原音)也不是說他講的就應該要怎樣,或者按照我,這個大家認知不一樣就繼續溝通,有一些對話機制。當然我們也會持續跟銓敘部溝通,昨天伍院長也提到,我們適當時候就會看銓敘部,適當時候坐下來溝通。』

考試院於1999年將「政務人員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因為立委屆期不連續的關係,「5進5出」立法院再退回考試院;而每次重送草案皆由考試院會銜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根據了解,過去兩院若有不同看法,都是對於條文文字內容,但這次是首度因為法案主管機關和主導權引發爭議。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表示,兩院對政務人員法有不同意見並非「院際對立」,目前還在討論階段,條文也沒有定案,兩院都有權利表達立場;但最後仍需尊重立法院審議,不管是行政院或考試院,也都要尊重立法院。Kolas表示,政務人員由行政院聘任,則該政務人員法的主管機關應為行政院,這個立場既合理也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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