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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產限8週內」公投提案 婦團指提案不切實際

  • 時間:2019-10-23 11: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人工流產限8週內」公投提案 婦團指提案不切實際
中央選舉委員會23日針對彭迦智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生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舉行聽證。(擷取公文圖片)

日前有宗教團體提出公投提案,希望將「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中的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妊娠8週內施行」,中選會公告23日舉行聽證。對此,台灣女人連線以及勵馨基金會都認為,相關內容不僅罔顧實際情況,且少數人的權益也不應用公投決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23日針對彭迦智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生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舉行聽證。

雖然聽證只是處理理由書的行政程序,但相關提案已經引發婦女團體關注。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受訪表示,不是所有女性的月經週期都很規律,往往發現懷孕就已經超過8週,且現行規定訂為24週就是納進產檢醫療需求,所以,把時間訂在8週很不切實際。

黃淑英進一步表示,這項提案帶有特定宗教思維,她認為,應該讓願意相信的人恪守規範就好,不需要拉其他人也要配合。她說:『(原音)宗教信仰就讓它是宗教信仰,讓他們信教的人去相信、去執行就好了,管到不是在宗教裡面的人幹什麼,真奇怪,一樣要教育,你生命定義是你的教義,我們一般人不一定是信奉基督教,有些人信佛教或其他,有的人沒有,自己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受訪表示,把規定降為8週,似乎是逼迫女性必須把小孩生下來,但很多懷孕檢查須等到20幾週之後,這樣等於是限縮女性在醫療抉擇的關鍵點;且紀惠容認為,牽涉女性個體主張的議題並不適合用多數人的公投來決定。她說:『(原音)我們覺得這個是牽涉到女人身體自主權,不應該由多數人來決定女人的身體自主權,就像我們說少數人的權益不可以用公投決定,所以這議題不適合放在公投。』

勵馨基金會認為,女性可以選擇終止妊娠是重要的人權象徵,無論婦女基於什麼理由終止妊娠都應予以尊重,而國家應努力的是增進女性的健康與福祉,而非讓不當法案使女性掉進更弱勢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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