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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泰簽新規定 12月起須提供3個月內財力證明

  • 時間:2019-11-29 16:0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申辦泰簽新規定 12月起須提供3個月內財力證明
12月起申請泰國觀光簽證必須提供3個月內的財力證明影本。(圖:中央社)

要辦理泰國觀光簽證的民眾要特別注意,日前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宣布,從12月起,申辦泰國觀光簽證前,民眾必須先上網登入資料、繳款預約送件,旅行社業者今天(29日)證實,12月起申請泰國觀光簽證還必須提供3個月內的財力證明影本。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今年1到10月台灣民眾赴泰國人數70萬356人次,比去年同期56萬4971人次相比,成長23.96%。

日前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宣布,12月起,申辦泰國觀光簽證前,民眾必須先上網登入資料、繳款預約送件。旅行社業者今天證實,從12月起,申請觀光簽證的旅客必須附上財力證明影本,也就是清楚的存簿封面頁及內頁影本,需有3個月內明細,金額需足夠支付行程使用。

可樂旅遊表示,由於團體部分只要提供公司保證書即可,不需要旅客的個人財力證明,因此只是增加業者的工作量,對於團體旅客不會有太大影響,但是因為個人觀光簽證繁瑣,研判後續可能會影響台灣旅客自由行赴泰的意願。

根據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官網,申請觀光簽證需準備至少6個月有效期的護照正本、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一份(未滿18歲則需要戶口名簿影本)、以及6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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