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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連假出勤 國定假日、休息日工資怎麼算?

  • 時間:2020-06-05 11: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端午連假出勤 國定假日、休息日工資怎麼算?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資料照片/楊文君 攝)

6月25日(星期四)端午節為國定假日,勞動部今天(5日)表示,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若企業比照行政機關,將20日的休息日與26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構成4天連假,則26日及27日(星期五、六)性質為休息日,工資則要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端午佳節將至,勞動部指出,6月25日(星期四)端午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若企業比照政府機關調整成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並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後,可將20日的休息日與26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形成4天端午節連假。

勞動部指出,由於調整之後,6月26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若要求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說:『(原音)所以25日是端午節是國定假日、26日是休息日、27也是休息日、28日是例假,這是調整之後的,如果有在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就按照當天性質去給付加班費工資。』

勞動部舉例,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以月薪新台幣3萬6,000元的勞工來說,每天出勤8小時,換算時薪為150元,則25日(星期四)為國定假日,要加倍發給工資1,200元,26日及27日(星期五、六)性質為休息日,前2小時乘1.34、後6小時乘1.67倍,一天要給1,900元。

至於28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勞動部表示,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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