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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盜採500噸海砂 橋頭地院沒收中國抽砂船

  • 時間:2020-10-24 13:3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越界盜採500噸海砂 橋頭地院沒收中國抽砂船
中國「海航5679號」抽砂船6月在澎湖縣西南海域的台灣淺堆盜採500噸海砂,海巡署查獲後,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海巡署提供)

中國「海航5679號」抽砂船6月在澎湖縣西南海域的台灣淺堆盜採500噸海砂,海巡署查獲後,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橋頭地方法院近日判決沒收抽砂船,船上10人處6到7個月有期徒刑。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對10人提起公訴,中國籍肖姓船長遭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沒收漳州籍「海航5679號」抽砂船,其餘9名共同犯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肖姓船長與9名船員6月2日晚間駕駛「海航5679號」抽砂船,自福建漳州港出發,隔日清晨抵達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內,並抽取共約500噸海砂。海巡署前往追緝並當場查獲,將「海航5679號」抽砂船扣押回興達港,500噸海砂回填原海域。

被告主張抽砂船所有人「海航公司」非本案共犯,不應沒收抽砂船。

不過,法院認為中國違法越界抽砂情形近日層出不窮,想以有限執法人力防堵有困難,為維護國境安全、保護生態環境,與海岸線及生態環境被破壞相比,沒收盜採海砂犯罪工具依法有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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