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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 有條件恢復中低風險國家商務人士來台

  • 時間:2021-02-24 15:2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3/1起 有條件恢復中低風險國家商務人士來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宣布,自3月1日起,恢復COVID-19低感染風險及中低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台從事短期商務,並可申請將居家檢疫時間從14天縮短至5到7天。(圖擷自YouTube)

台灣實施「秋冬防疫專案」、暫停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迄今已近2個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在今天(24日)宣布,自3月1日起,恢復COVID-19低感染風險及中低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台從事短期商務,並可申請將居家檢疫時間從14天縮短至5到7天;此外,取得檢驗結果陰性報告後,可改為「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到入境後14天;並於入境後第三週進行「一般自主健康管理」。不過入境後14天內,均須入住防疫旅宿。

此外,申請者也須符合「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的各項申請條件,包括1、為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的人士;2、申請來台停留天數在3個月以內;3、來台從事商務活動,且經在台合法立案公司提具來台相關證明文件的商務人士;4、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的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的旅遊史。

符合上述4項申請條件的商務人士,申請時應備妥邀請廠商提供的來台商務履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在台行程表及防疫計畫,同時須準備登機前3日內採檢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備查驗。

此外,完成申請的商務人士,若出發地為低風險國家地區,入境後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於第5天自費篩檢,如為中低風險國家則可於入境後第7天自費篩檢;取得檢驗結果陰性報告後,即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改為「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14天;並於入境後第15至21天進行「一般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強調,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的商務活動,禁止前往人潮擁擠場所,同時需有專人負責接送及全程陪同,以落實各項防護措施;並採實名制,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人員,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且應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入境後14天內,也須入住防疫旅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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