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專法或修法防治數位性暴力 政院收集意見研擬中

  • 時間:2021-03-22 16: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專法或修法防治數位性暴力 政院收集意見研擬中
政務委員、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行政院提供)

數位性暴力引發重視與討論,行政院也正研議以修法或制定專法的方式,處理數位性暴力議題。政務委員、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天(22日)表示,行政院非常重視此議題,陸續已召開多次會議討論,目前由法務部進行法規盤整、教育部負責教育宣導,以及衛福部規劃統計及盛行率調查等,各相關部會一起合力防制網路性別暴力。

數位性暴力屢見不鮮,像是網路跟蹤、散步私密影像等時有所聞,跨黨派立委、民間團體等呼籲政府應盡快修法或立法防治網路性暴力的現象。

羅秉成表示,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已召開多次會議討論數位性暴力議題,並將「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定義為網路性別暴力。同時,政院也確定數位性暴力的10大類型,包括網路跟蹤;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的個人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性勒索;人肉搜索;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招募引誘;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偽造或冒用身分。

在法規層面,根據了解,針對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私密資料的防治,行政院亦已召開會議討論,但是否要制定專法或修法處理,尚未有定案,還在收集各界意見中。相關人士指出,除了訂定專法,也評估在「刑法」增訂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私密資料罪名,及修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將性侵害犯罪定義擴及網路世界相關行為。該人士指出,修法方向也會納入「刑法」有關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私密資料各罪,並強化或增訂性私密資料下架移除、被害人保護令等規定,使遭受散布性私密資料的被害人能夠受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保護。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