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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網紅被美國討稅 台美租稅協定才能避雙重課稅?

  • 時間:2021-03-29 11:5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全球網紅被美國討稅 台美租稅協定才能避雙重課稅?
財政部長蘇建榮。(檔案照片/陳林幸虹 攝)

美國國稅局向全球網紅(Youtuber)發出討稅令,台灣網紅的稅率為30%,高於中國籍網紅;有網紅認為,主要是因為台灣和美國沒有簽署租稅協定。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29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會再找適當時機向美國反應。不過,財部官員也指出,我國現行稅法也有規定,海外所得最低稅負制,因此繳給美方的稅能扣抵,不會有雙重課稅問題。

Youtuber近年來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由於工作彈性,吸引不少人投入。曾經有位網紅小玉還拍片跟大家公告自己的收入,9個月所得就超過新台幣300萬,收入來源包括Youtube收益以及業務配合費用。不過,小玉也坦言,雖然賺得多,但仍得扣除每個月的助理薪水、拍片道具開銷以及初期投入的器材成本等。

當紅Youtuber鈔票滿賺,被美國國稅局盯上,向全球網紅發出討稅令。YouTube母公司Google通知Youtuber,必須在今年5月31日之前主動申報稅務資訊,有申報就只會對「美國來源所得」課稅,台灣網紅稅率為30%。至於如果網紅不向美國申報,Google就會對網紅的全球收益預扣24%的懲罰性稅負。就好比2017年上路的「肥咖條款」,台灣金融業如果不配合向美國申報在台灣擁有美國稅籍或綠卡人士的資料,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預扣30%的稅。

美國國稅局向全球網紅(Youtuber)討稅,台灣網紅稅率為30%,是被課稅級距最高,有網紅也呼籲,希望政府快跟美國簽租稅協定,除了避免高稅率,也避免雙重課稅。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會再找適當時間向美國反應。蘇建榮說:『(原音)從去年台美經濟合作對話,就有相關。我們在適當時間,有把意見反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去年?有提了嗎?我們有跟美國提過嗎?)目前基本上,美國新政府在1月20日上來,未來還要繼續努力。』

蘇建榮也表示,網紅除了要繳美國來源所得,只要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也要繳中華民國的稅,國稅局都會去查。不過,現行稅法規定,如果民眾有超過100萬元的海外所得,要申報最低稅負,稅率20%;一旦申報最低稅負,繳給美方的稅可以拿來扣抵,不會有雙重課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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