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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參與818反送中集會 黎智英等7人被判有罪

  • 時間:2021-04-01 11:32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組織參與818反送中集會 黎智英等7人被判有罪
香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及前議員何俊仁1日赴西九龍法院出庭應訊。 (RT/達志影像)

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在內、因為在2019年組織及參與香港歷來最大規模民主示威活動之一,而被控非法集會的9位民主派人士,有7人在今天(1日)被判罪名成立。

這9人被控在2019年8月18日組織一場未獲授權的反送中集會,當年香港民眾為了爭民主、並向港警究責而連續7個月走上街頭抗爭,而這場8.18流水式集會則是其中規模最大的行動之一。

據組織單位估計,參與人數多達170萬人,幾乎是每4名香港居民就有1人上街抗爭。不過這個數字難以獲得獨立證實。

除了黎智英之外,被告還包括部份香港最著名的支持民主運動人士,像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香港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此外還有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和區諾軒。

由於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和區諾軒,2月開審時已在庭上認罪,因此香港地方法院今天對其他7人作出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的兩項指控罪名成立。

由於香港政府在2019年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反彈聲浪,香港民眾自當年6月起接連大規模示威抗議,警民暴力衝突受到全球關注。

儘管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後來宣佈,逃犯條例草案已壽終正寢,並承認修例工作完全失敗,但示威者認為港府作為太遲太少,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號召繼續抗議。

五大訴求包括完全撤回逃犯條例草案、設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濫權、不起訴示威者、撤回對示威衝突的「暴力」定性以及實行「雙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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