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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組改配套條例刪除施行期限 人總:不影響推動組改決心

  • 時間:2021-10-28 16:0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修組改配套條例刪除施行期限 人總:不影響推動組改決心
行政院會28日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修正草案,刪除條例名稱「暫行」二字,與施行期限。(圖:中華民國行政院臉書)

行政院會今天(28日)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修正草案,刪除條例名稱「暫行」二字,與施行期限。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表示,這不會影響推動組改的決心。

行政院組織法明定行政院轄下37個部會將整併為29個,但2012年啟動組織改造至今,還有內政部下設「國家公園署」、交通部改制為「交通及建設部」、經濟部改制「經濟及能源部」、環保署升格「環境資源部」、農委會升格「農業部」等尚未完成組改。組改工程尚未完成,攸關行政院及所屬各級行政機關的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財產接管、預決算處理、員額移撥及權益保障等事項的「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組改配套條例),也歷經5次修正延長期限;最後一次延長為2019年,將期限延長至2022年1月31日。

人事總處在法條總說明指出,目前尚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等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修法,組織調整情形較為複雜,業務劃分涉及層面較廣,仍須凝聚共識;而增設數位發展部、科技部改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防部增設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等組織法案則正在立法院審議。

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組織架構須因應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及國家重大政策持續檢討,現行「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所定施行日期至2022年1月31日止,無法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情形持續適用,因此研議修正。  

施能傑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這不會影響推動組改的決心,這次修法是基於調整過程有很多人員移撥、預算、財產、管轄職權的處理,過渡期間需要法律來做配套,修正是更務實、彈性的方式,讓法律成為常態性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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