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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初選案本週再次開庭 「認罪不認錯」恐難成最佳選項

  • 時間:2022-05-31 12:0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香港初選案本週再次開庭  「認罪不認錯」恐難成最佳選項
50多名香港民主派初選參與人被指違反國安法被捕,其中47人被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資料照/立場新聞)

牽涉最多人的國安法案件,本星期將進入階段性的新環節。初選案6月初再次提堂,裁判官羅德泉早前已下達指示,要求被告最遲在5月26日前就是否認罪通知法庭,以便安排之後的審訊程序,而據悉至少有13名被告決定認罪。

案件最終發展仍不得而知,但47人案自去年3月1日首次提堂至今,單單在交付審判程序就已經拖延超過一年,而且期間庭上每次提堂和被告申請保釋的聆訊過程,都比法庭按《刑事審訊條例》9P或《裁判官條例》S87A,輔以不同令人無言的理由,拒絕傳媒進行任何報導,令大眾根本無法得知庭上所揭露的任何內容,嚴重剝奪社會大眾的知情權,尤其當初選案牽涉的持分者,理應包括數十萬曾在初選中投票的市民。其中S87A的引用,更涉及違法條文引述的情況,剝奪被告的權力。

這種運用法權美其名保護被告的做法,無非是希望大大減低社會對案件的關注,從而減少輿論和爭議的出現。縱然庭內的一言一行仍不時私下流傳,但當涉及大量法庭字眼,百姓如非有傳媒的整理和詮釋,根本難以了解庭內情況,就譬如將會出現的初級偵訊,普通市民甚至不曾耳聞。當一年來報導只能描述被告在庭上的「花邊新聞」時,其實對案件的影響亦有目共睹。昔日轟動世界的新聞,多少市民排隊旁聽,今日又餘多少人知道,案件將迎來甚麼進展。

每每政治審訊,認罪與否總成為討論。近來認罪不認錯成為一種選項,尤其法庭程序在控方拖延下變得極為漫長,隨時被浪費的時間長於實際應監禁的刑期(在不可能脫罪情況下),加上認罪能扣減三分一刑期,減少受苦亦不失為一種選項。

然而就在上月底另一國安法案件呂世瑜案,即使已認罪,控方卻指國安法案件屬於嚴重罪行,五年的最低刑期應該凌駕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當認罪不再扣減刑期時,被告會如何看待和作出選擇值得留意。

作者》布寒野  前香港網媒編輯,飄洋來台後繼續心繫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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