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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殺台南2警 南檢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 時間:2022-09-07 17:0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林信吾殺台南2警 南檢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台南地檢署7日依殺人罪起訴犯下殺警案的凶嫌林信吾,並建請法院判處死刑。(圖:中央社)

台南市安南區8月22日發生襲警案,造成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殉職,凶嫌林信吾隔天凌晨在新竹市客運站落網,台南地檢署火速偵結,今天(7日)依殺人罪起訴林信吾,並建請法院判處死刑。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許嘉龍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林信吾犯案當時,持刀使出割喉、切頸、插胸、刺腹,手段凶殘。檢方以加重竊盜、強盜殺人、殺人,加重強盜、妨害公務、槍砲等罪提起公訴,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許嘉龍表示,林信吾接受偵訊時,也知道自己殺的是警察,希望速審速結,早日接受處罰。

南檢認定林信吾將兩警殺成重傷倒地後,未存有一絲一毫憐憫,反而恣意搜刮,揚長而去,將兩人棄於南台灣8月正午烈日下曝曬等死,無人能否認此案確實是情節最重大的罪行。

林信吾雖宣稱案發前有飲酒,可能自制力較低,但南檢調查林信吾確實買酒,卻無直接證據證明有飲酒;林信吾犯案後未自首,逃亡時間逾15小時,很難僅憑一面之詞就認為殺人當下已缺乏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

此外,起訴書指出,林信吾殺警後先至土城高中清除犯罪痕跡,逃亡途中更不斷製造斷點,顯見精神狀態清楚,縝密思考作出客觀上對己有利的判斷。持刀殺警是在預期中,視公權力恍如無物,舉國震怖,難以入眠,非以死刑不能充分評價,僅能和社會永久隔絕,以免慘劇再度發生。

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36歲警員凃明誠及27歲警員曹瑞傑,8月22日上午11時許在安南區追查贓車時,遭人持刀攻擊,2人緊急送醫後傷重不治殉職。專案小組8月23日凌晨在新竹市客運站逮捕明德外役監逃犯46歲林信吾,移送南檢,8月24日聲押獲准;殉職警員9月5日在台南市立殯儀館公祭,蔡英文總統出席頒贈褒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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