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Me too點燃變革契機 學者籲修法接住受害人

  • 時間:2023-06-29 10: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文蔚
Me too點燃變革契機 學者籲修法接住受害人
Y's Day「週三青年日」28日舉行司法改革系列的第一場活動以「不騷擾很難嗎?法體系如何才能接住性平受害者」為題,與青年朋友探討法制面如何接住Me too受害人。(圖:台灣公共策益提供)

台灣近期掀起一股Metoo風暴,許多知名人士紛紛遭指涉性騷,讓外界更關注如何接住這些受害人。由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等多個團體共同舉辦Y's Day「週三青年日」司法改革系列便探討司法體系從制度及法制面的反思,探討性平議題的變革。學者們認為,台灣的司法體系在性騷或性侵案件,對被害人保護與平權上仍有很大進步空間,包括追溯期、訴訟過程、隱私權保護都不足,而當今的風潮正是可用的變革契機,如何讓司法制度更能保護人民,才能真正接住受害人。

隨著台灣Me too話題熱度不減,由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台灣青年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中央廣播電台、新頭殼、台灣勵志協會、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及US Taiwan Watch美國台灣觀測站等團體主辦的Y’s Day「週三青年日」,28 日以「不騷擾很難嗎?法體系如何才能接住性平受害者」為題,作為司法改革系列第一場活動。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在開場時表示,台灣有關性騷問題,在性平法制上其實已經實施將近20年之久,但仍無法完全根治。胡博硯表示,性騷法制上,舉證是一個大問題,尤其時間久遠,會讓調查呈現更為困難。不過,制度就是為了解決問題的存在,倘若沒有利用制度來解決,或者是協助澄清問題,時間一過,往往問題不會迎面而解,而且制度也應該更為完善,才能接住我們的受害者。

台版Metoo模式與國外迥異凸顯性平教育萌芽茁壯

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接著提出觀點,他從比較政治的觀點來看,歐美日韓許多國家的Metoo運動之所以掀起推動改變社會的巨大力量,起因可說是由該國知名女性帶頭發言所引領出來的示範效應,而在Metoo議題過程中,儘管引發爭辯和法律攻防,其實更應該關注後續這些國家社會的改變,例如:美國好萊塢拍戲生態的改變、日本對約會強暴的重視,以及韓國檢察體系的改革。

但台灣的Metoo並非名人開啟,而是一般民眾對對等權力結構提出,某種程度其實是凸顯台灣在性平議題上的進步性,也顯示台灣過去從課程課綱改革,年輕一代從小接觸學習多元文化與性別平等觀念,加上法體系上的變革(例如同婚合法化的推動),因此有著更高的性平意識,青年世代也更關注這類議題的發展。

對於Metoo議題引發的反思,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野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為祥認為,台灣現在在司法改革上遇到瓶頸,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將改革目標放在司法案件前端的檢調系統改革上。陳為祥解釋,從日治時代開始,司法體制經常為政權服務,而不是保護人民的公民權利,像是檢調的偵查過程,沒有詰問制度,所以採取的人證可能陷於偏頗,偏向檢察官單方面的詢問。


Y's Day「週三青年日」28日舉行司法改革系列座談,28日由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及野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為祥(左一)、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東吳大學教授胡博硯、寬和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卓心雅、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與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等人與青年朋友對談。(圖:台灣公共策益提供)

申訴時效過短、舉證困難、隱私保護不足讓受害者卻步

其次像是性騷擾防制法規定被害人可在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申訴,且性騷擾加害人需要負民、刑事及行政等責任,但因各種權利的時效太短,使被害人常常無法在時效內主張權利。即使被害人勇敢站出來申訴或訴訟,仍然需要面臨各種考驗,例如訴訟上舉證困難、在社交人際關係上被排擠、霸凌,甚至面臨隱私被洩漏等等,以上問題都是被害人在發聲後面臨的考驗,因此從法律制度面上需要更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讓被害人可以安心主張權利,而使法律發生嚇阻效果。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也提到自己在進入職場擔任政治幕僚的一開始,就碰到過性騷的經驗,因當時強力的反應,之後才降低類似事件。戴瑋姍特別分享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的性侵事件,因當時新北市衛生局不當約談,造成林姓女職員的二度傷害。戴瑋姍認為,性騷擾是不分年齡、性別、領域的犯罪行為,除了把法律訂定的盡善盡美,實質落實在地方的執行層面,才能真正協助受害者脫離困境。

新北市議員陳乃瑜也以自己求學和職場遭騷擾的經驗指出,女記者是性騷擾的重災區,而Metoo絕不是如同柯文哲所說是一種流行。她認為,不少受害者不敢說出來,是因為社會氛圍及現行制度不夠完善,且現行性騷三法中,也有不少漏洞,需要透過修法來改進,而且讓受害者可以更勇敢地講出自己的經驗。

性平委員須受訓、法律必須能處理最高權力者

寬和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卓心雅指出,關於性騷擾防治與救濟,目前法律有四種制度設計,分別為行政申訴及行政罰、調解、提出民/刑事訴訟,這幾種在實務上有舉證困難、時效過短以及保障不周等問題,亟需修法解決,且目前性平三法規範並不一致,保護的程度也不一致,對於教育領域的規範則比較完整,相對而言其他領域的保護就較不完整。

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表示,若制度無法讓受害者信任,受害者就會不敢說出自己的受害經驗,她對目前的法律制度提出幾點意見,第一、性騷擾的申訴需要具名且依照一定流程進行,因此,黑函爆料或匿名檢舉,並不是合法申訴。第二、性平委員們需要接受一定的訓練,以妥善處理這種案件,避免節外生枝,造成受害人二次傷害。第三、目前教育體系對於性騷案件的通報義務,完全沒有考慮受害者的主觀意願,對於幼兒園和博士班學生要相同來對待。最後,性平三法間尚互有不合或脫漏之處,而且對於特定機構最高管理者的性騷或是政務官的性騷擾,目前的法律無法處理,尤其對被害人的保護仍須強化,此為目前需要法制革新之處。

延伸閱讀

迫中國無法忽視侵台成本 專家籲青年需備戰到實力足夠嚇阻
想西進拚未來?專家示警中國經濟陷惡性循環危機 需有避險意識
提高自我價值!學者建議青年培養跨領域技能與素養 應對驟變世界
台國安戰略即守護民主價值 學者籲青年認真理解並面對真實侵略威脅
青年政策仍在台灣憲政缺席 學者:盼學子繼續集結力量爭取
自己家園自己護!學者盼青年厚植專業實力 保家衛國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