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今天(17日)對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會長李在鎔(Jay Y. Lee)具體求刑5年。罪名是在2015年一項價值80億美元的三星子公司合併案中,涉及會計詐欺和操縱股價。
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在持續了3年的審判後,今天是下級法院在裁決前的最後一次開庭。預料將在幾個月內做出裁決。
這是針對李在鎔的最後一起案件。
55歲的李在鎔先前因捲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門」醜聞遭調查,以行賄、挪用公款等罪名,在2017年遭判5年徒刑,2018年改判2年6個月,服刑18個月後,在2021年8月假釋,並在2022年獲得南韓政府的特赦。這項特赦,讓李在鎔得以正式接班三星集團會長職務。
檢察官今天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上表示,李在鎔和其他前高級主管違反了「資本市場法」,使2015年的合併成為可能,幫助李在鎔對集團的旗艦三星電子擁有更大的控制權。
檢方指出,這些高管參與三星集團附屬公司三星物產(Samsung C&T)和第一毛織(Cheil Industries)的合併,包括操縱股價和其他不法行為,幫助他們以犧牲少數投資者為代價,獲得收益。
檢察官指出,「被告破壞了資本市場的基礎,藉此穩固繼任為領導人」,「他們濫用公司和股東授予的權力,為集團領導人謀取私利、濫用極度失衡的資訊」。
李在鎔和三星集團高管都否認有不當行為,表示檢察官質疑的合併和會計程式,是正常管理活動的一部分。
李在鎔今天出庭時,一小群支持者在法庭外高呼他的名字;而批評者則憤怒的對他大喊大叫。
分析人士表示,判決結果將決定李在鎔在塑造三星電子及其附屬公司的未來時,將變得更容易或更困難。如果獲得無罪判決,將使他有更多空間進行重大戰略決策,特別是在併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