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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里西斯遭毆船長返台 業者籲政府立法保障國人

  • 時間:2024-03-14 15:5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模里西斯遭毆船長返台 業者籲政府立法保障國人
台灣漁船「振銘洋368號」船長李致銘(右2)日前於模里西斯靠港時遭印尼籍船員毆打。李致銘返台後,14日與台灣鮪延繩釣協會舉行記者會,除盼加害者能負起法律責任,也希望政府立法障本國漁民權益。(圖:中央社)

屏東縣東港籍漁船「振銘洋368號」船長日前在模里西斯遭他船印尼籍船員毆打,引發漁民對海上作業安全擔憂。受害船長李致銘今天(14日)偕同台灣鮪延繩釣協會呼籲政府制定法令保障台人海外安全。

李致銘回憶事發經過表示,7日傍晚6時許聽到吵鬧聲,出言制止船員喧嚷打擾休息,引發從他船前來飲酒的印尼籍船員不滿,闖入船長室指控他辱罵,進而動手毆打,出手的有5至8人,檢視影片後確定全數為他船船員,當下有1名本船船員試圖阻止。

李致銘說,船員錄製的影片中他承認有錯,是受暴力脅迫的結果,漁業署曾訪視李致銘管理的印尼船員,未曾聽聞他們對工作氣氛有不滿;針對他船船員的指控,船長說僅會簡易印尼語,不知是否誤用冒犯字眼。

李致銘表示,當地印尼大使館事後聯繫上3名施暴印尼籍船員,已當面向他道歉,但李致銘盼加害者能負起法律責任,返台後已驗傷,將提出告訴。

鮪延繩釣協會表示,漁業三法已嚴重失衡,外籍船員不滿有申訴管道,但資方權益鮮有保障,因此提出三點訴求,一是暴力零容忍,船上不容私刑,請政府透過外交管道協助受害者向施暴者追訴刑責;第二是外籍船員打人又將影片上傳至網路宣揚,藐視台灣法令主權,請政府制定法律,保障台灣船員生命財產安全;第三是與外籍船員來源國政府合作宣導違法後果,扼止脫序行為。

針對此案,漁業署表示,近日將指派專人前往模里西斯當地積極調查瞭解實情及訪談船員,調查結果若涉及暴力刑事犯罪部分將由司法機關進行偵辦,亦會就外交管道向本事件受害者提供司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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