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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職權修法 學者憂虛偽陳述罰鍰恐淪政治決定

  • 時間:2024-05-29 11: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立院職權修法 學者憂虛偽陳述罰鍰恐淪政治決定
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明定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新台幣20萬元等關鍵條文。圖為立法院議場內立委舉手表決情形。 (圖:中央社)

立法院三讀通過藍、白共提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總統國情報告依序即時回答、賦予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同時修正通過「刑法」,未來公務員虛偽陳述最重關1年。學者憂心表示,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恐違憲,形式採即問即答也可能造成憲政制度混亂,另外,政府人員或社會上關係人員無故缺席聽證會恐被開罰也違反人權,由立院判定政府人員或社會上關係人員是否虛偽陳述,恐淪政治決定,也侵犯監察權。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學者質疑恐違憲

藍、白黨團共提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4次立法院會表決大戰,在28日三讀闖關通過,其中規範總統在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就職2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口頭詢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

外界關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正式入法,是否合憲。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沈有忠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規範的是,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現在把立法院邀請變成定期赴立院國情報告,恐怕有違憲之虞。沈有忠:『(原音)如果把它定期化的話,就變成是未來即使立法院沒有邀請,總統也有義務要去,那這塊來講就變成是違憲,我們可能會看到,可能子法會比母法變得更加的嚴格,會比憲法更加的嚴格的話,那這個恐怕就會有違憲之虞了。』

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造成憲政制度混亂

至於修法也規定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說,國情報告若採詢答方式進行,總統回答的內容若涉及行政院長職權,可能造成憲政制度更為混亂。胡博硯:『(原音)你不讓他詢答你讓他來報告什麼,這個同樣的,不管是誰都會講說,這樣就沒意義,那你不讓他詢答來報告什麼,所以就變成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但是其實確實也是這樣,他來報告會造成一件事情,會不會讓整個政治體制,其實弄得更混亂。』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是比較特別的制度,既不是內閣制也非總統制,我們的總統設計,是讓行政院作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總統可以召開院際協調,但修法後,總統要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形同總統對立法院有直接義務,這並不是憲法預擬的設計架構。廖福特:『(原音)任何制度的設計不應該是以現在說,誰哪一個政黨贏得總統選舉,哪一個政黨在立法院是多數來做考量,重點是制度本身的考量才是重點,就是在憲法架構下去思考,不然的話我們可以嘗試著修憲。』

政府人員虛偽陳述送彈劾 明確侵犯監察權

這次修法也賦予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的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同時也增訂聽證權行使規範,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者,得經立法院決議,最重開罰新台幣10萬元;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證言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決議,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而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證言為虛偽陳述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同時三讀修正通過刑法,明定公務員聽證或受質詢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沈有忠說,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85號,立法院的調查權是輔助立法,且調查權不能夠侵犯到其他相對等、其他五院的權力,未來若經立法院同意,就可送糾舉、彈劾,明確侵犯到監察權。沈有忠:『(原音)那如果監察權他不提糾舉和彈劾的話,或者他不想要啟動調查,他連啟動調查都不想啟動,可是立法院通過的這個法律是要求,要求監察院就必須要來啟動糾舉跟彈劾的一些相關程序,那是不是就侵犯了監察權,絕對是嘛,所以就這塊來講,其實大法官已經做過釋憲了,跟過去的大法官釋憲,已經相抵觸了,未來可能會又要引發一番司法上的爭議。』

無故缺席恐遭罰違反人權 虛偽陳述刑責淪政治決定

有關無故缺席聽證會或拒絕證言恐遭開罰,廖福特認為,立法院是政治機關,若透過政治過程來討論要不要有罰鍰,就變成某一種政治決定,至於依法追訴刑事責任,涉及實質內容跟程序問題,要先有構成要件,這是實質問題,程序問題則是立法院可能是採取政治決定是否要告發,這有很大疑義。廖福特:『(原音)立法院是一個政治機關,它的決定會不會是一個政治的決定,也就是說你可能用政治的過程來決定要不要提出告發,然後再由檢察官來決定要不要起訴,它是整個所以完全相對應的,特別是對人民的部分,那這個人民的部分的話,如果你要處理罰鍰的話,它是有問題,因為如何被認定為我是有相關的義務必須要參與聽證會,這個也要寫得很清楚,不是寫了相關兩字以後,會變成非常的擴大。』

廖福特提到,法規中提及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定義也相當籠統,這部分應定義清楚。沈有忠則說,未來政府人員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無故缺席聽證會恐被開罰,這可能違反民眾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權利,引發違憲的可能性。

司法憲政戰役響起 賴清德將創憲政慣例

對於立法院強行通過藍白合推的立法院職權修法,民進黨已準備好聲請釋憲,並期盼憲法法庭能做出緊急處分,行政院也研議移請立法院覆議。司法憲政之戰號角即將響起,如何避免人權受侵害,是這場戰役分秒必爭的關鍵,而不容忽視的是,審查過程包圍立法院的上萬名群眾抗議聲浪,是否醞釀發動公民投票,是未來觀察重點。

歷任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任內,都曾有總統表明或朝野立委提案要求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但最後都因朝野無共識作罷,賴清德能否創下憲政慣例,在立法院國情報告爭取民眾支持,為接下來執政鋪路,受到外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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