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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監控人民集會? 數發部指技術有困難、法務部稱監控有前提

  • 時間:2024-06-03 11: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不法監控人民集會? 數發部指技術有困難、法務部稱監控有前提
左起:NCC主委陳耀祥、數發部長黃彥男、法務部次長黃謀信3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國家機器以手機定位,分析個資特性等方式侵犯人民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吳琍君攝)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指出,透過手機訊號比對得知參與國會「青鳥行動」的成員性別、年齡,引發執政黨不法監控的疑慮。為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3日)邀請相關部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不過數位發展部指出,要得知相關資料有困難;法務部也說明,執法機關不能針對非特定多數人調取通信紀錄。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針對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的爭議性發言,邀請相關部會就「國家機器以手機定位,分析個資特性等方式侵犯人民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不過數發部長黃彥男指出,民眾的手機連到基地台後,無論有無通話或上網,都會跟基地台通訊並回報核心網路以提供服務,但要得知用戶相關資訊,在技術上有難度。黃彥男說:『(原音)那行動通訊的核心網路握有各基地台服務的用戶號碼,經連結電信業者後端的帳務客戶資料系統,才能夠獲得客戶的資訊。那基地台的服務號碼跟帳務資訊通常放在不同的電信系統,那也在不同的機房,而且在資安上會非常地保護,所以一般民眾也拿不到這樣的資料;如果要拿到這樣的資料,當然就需要特殊的允許,那在技術面來講,要拿到這些資料,需要進行資料的交叉比對,那這個其實在實務上是有它的困難性。』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也表示,執法機關取得的通信紀錄,是指用戶使用電信服務後產生的紀錄,其中並無通訊內容;此外,執法機關調取電信記錄也須經層層把關,更不能針對非特定多數人進行偵查。黃謀信說:『(原音)那有關於調取通信紀錄的前提,是要以「犯罪偵察」為前提,它是必須要偵辦個案才能夠進行相關的蒐證,不能夠就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相關的調取資料。那如果執法機關在非偵查犯罪的前提之下來蒐集相關的通信記錄,就有違法的問題。那我們調取這個通信紀錄啊,必須要採取「法官保留原則」,必須要經過法院核發調取票之後,才能夠調取,而且法官他也應該考量相關案件的必要性、關聯性以及比例原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陳耀祥也說明,三大電信業者都已表示,並無任何私人企業、政府機關或特定黨籍人士,向業者接洽或請求青鳥行動相關人流的資訊,業者也不曾提供任何資訊予其他相關單位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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