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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赴立院國情報告 總統:釋憲結果出爐後再決定

  • 時間:2024-06-24 12:2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是否赴立院國情報告 總統:釋憲結果出爐後再決定
總統賴清德24日就國會職權修法在總統府敞廳召開記者會。(總統府 提供)

賴清德總統今天(24日)宣布將針對國會職權相關修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於是否會應邀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表示,要等釋憲結果再決定;他也呼籲在野黨尊重憲法的嚴肅性,在釋憲結果出來前不宜貿然採取行動。

賴清德總統宣布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總統在上午簽署立法院覆議案咨文時也加註意見,表示「立法院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且修正條文容有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宜透過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及暫時處分解決,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並保護人民基本權利。」

對於在野黨已在立法院提案邀請總統赴國會進行國情報告,總統在接受媒體提問時,表示會等釋憲結果出來後再決定。總統:『(原音)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有涉及違憲,而且也已經提出釋憲,我們還是應該要等到釋憲結果之後再做決定。同時我也呼籲在野黨應該要尊重憲法的嚴肅性,在大法官還沒有做出釋憲結果之前,也不宜貿然採取行動。』

總統也透露這段時間收到許多來自企業界、外國商會、甚至國際的關心,憂心在相關修法上路後,商業祕密可能不保,嚴重影響外資投資意願及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這也是他提出釋憲的主要原因。

對於在野黨質疑憲法法庭的公正性,總統表示,大法官固然是由總統提名,但必須經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通過。他並再次呼籲朝野都應接受釋憲結果,如此才能弭平憲政爭議,讓國家可以繼續前進。

至於為何不採用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而決定聲請釋憲?總統表示,由於這起違憲爭議也牽涉總統府,他是當事人,因此不宜運用院際調解權;但未來五院間若出現爭議,且有必要時,他會透過院際調解權解決問題。

總統也指出,雖然社會上對於是要聲請釋憲還是不簽署、公布相關修法有不同意見,但總統府內的態度相當一致,就是他身為總統,必須恪遵憲法、依法公布,並將爭議交給司法院大法官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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