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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推老舊建物重建 危老重建條例明年上路

  • 時間:2017-08-23 10: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續推老舊建物重建 危老重建條例明年上路
營建署主秘陳貞蓉(左)與營建署管理組組長劉田財。(劉品希 攝)
內政部今天(23日)表示,為加速國內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自明年起,「安家固園計畫」將轉型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除了給予原有的房屋耐震能力評估補助外,也提供後續容積獎勵、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已申請「安家固園計畫」補助的民眾,只要條件符合,都可直接銜接到危老條例。
去年南台大地震,造成台南市多棟建物倒塌及產生大面積土壤液化的現象,內政部因此推動「安家固園計畫」,辦理「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及「土壤液化潛勢區防治改善」等措施。不過,執行情況未如預期,民眾申請案件多只集中在地震後3個月內。
營建署主秘陳貞蓉23日指出,民眾擔心評估結果顯示安全有疑慮恐會影響房價,且後續沒有提供重建或補強的配套措施,因此,內政部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除了延續「安家固園計畫」的精神,給予老屋健檢補助,還提供容積獎勵、稅賦減免及資金貸款協助等配套,提供民眾申請評估的誘因。她說:『(原音)比如說我的房子經過初評或複評之後,它是屬於危險的建物,必須要重建,重建其實是一筆蠻大的經費,所以我們在107年新提報行政院的計畫,我們才提出來,不是只有補助,後續的重建費用,我們也有一定的百分比去進行補助。』
營建署管理組組長劉田財表示,為配合都市危老重建條例,內政部已研擬「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草案」報行政院核定,編列共新台幣4億經費,預定明年上路。劉田財指出,相較於安家固園計畫,危老條例的重點不是只讓民眾知道房屋有安全疑慮,而是要加以改善。
危老條例除了延續原本的計畫,給予耐震能力評估補助外,對於後續重建,給予最多30%的容積獎勵,若在條例施行3年內重建,還可再加10%,並補助擬定重建計畫5萬元。另外,條例施行5年內申請者,除了重建期間的地價稅免徵外,重建後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建築物的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重建後若不移轉,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再延長10年,也就是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最長可到12年。
至於「土壤液化潛勢區防治改善」,自明年起則回歸經濟部繼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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