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徵8.6億 國民黨:付美金公債抵銷
- 時間:2017-08-24 13: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邱大展指出,即便該批公債被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但依黨產條例第九條規定,為履行法定義務仍然可以處分,因此國民黨主張得處分該批美金公債。由於國民黨已於8月22日致函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終止信託該批債券,該批債券目前不在國民黨手上,行政執行署應立即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洽詢,並提取該批債券。
國民黨曾多次說明,該批公債是中華民國政府依據「民國36年美金公債條例」發行時,國民黨以黨產黃金、美金等外幣繳購而取得,目的在協助政府確保國家幣值與金融制度穩定,以及成為日後新台幣發行的準備。國民黨強調,由於民國36年美金公債條例仍未廢止,國民黨目前仍得主張該批中央銀行發行之公債債權。
邱大展強調,由於黨產會主張追徵之來源為民國36年轉帳取得之土地,而國民黨主張以民國36年政府發行之公債用以行使抵銷,實屬合情、合理,行政執行署不應刻意忽略這批政府公債的效力且不予接受,否則勢必造成「雙重標準」,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