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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文資法落實難 縣市應重視文化保存

  • 時間:2017-09-27 18:0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鄭麗君:文資法落實難 縣市應重視文化保存
文化部長鄭麗君27日出席106年度全國文化機關/機構主管會報,她在會議開始時致詞表示,文化是國家靈魂,是社會重要的根,然而文化機構推動工作卻有時有一份孤單,要非常努力的溝通推行。
(圖:中央社)
2017年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今天(27日)舉行,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保存是個觀念,法律僅是底線,以往地方政府因經費、人力不足,縣市長也不夠重視,所以讓文化資產保存法要落實都很辛苦。她提到,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最近成功向市長柯文哲爭取到18名文資人力,就代表過去真的不夠重視文化保存。
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由文化部長鄭麗君主持,27日下午由文化資產局局長施國隆,向各縣市局處長說明新修正的文化資產審議制度。鄭麗君在會中指出,如果中央、地方所有文資管理機關及地方首長,都重視文化保存,很多建物說不定不用動到文化資產保存法,都可以保存;但現狀確實不是這樣,因為地方的經費和人力都不足,地方首長也對文化局處長不夠支持,導致法律變成高標,而不是底線。
鄭麗君:『(原音)地方首長對你們的支持是不夠重視的,所以我最近跟台北市的對話,我看到一個結果,就是我們鍾局長去跟柯市長爭取了18個人,這個對話就有好的成果,但是是表示過去真的不夠重視的。』
鄭麗君表示,文資法本質是個程序法,並不是行政權可以直接指定,基本上要由專家審議後,決定是否賦予相關建物文資身分,所以在這過程中,文化部和文化局的角色就是要盡可能把相關建物保存到被審議的階段,若在審議前,就被破壞了,社會就會歸責於文化單位。
她強調,一套完善的文化資產審議制度有賴公民社會的信任,如果公民社會不信任這套審議制度,就會覺得審議結果被操作,因此,審議制度愈公開透明、愈有足夠的社會參與,這套程序法才能運作。
鄭麗君也提到,文化部未來將進行內部組織調整,文資局將升格為「文資署」,連帶影視局、影視司也會一同整併,希望能在年底前提出組織調整。
另外,桃園市文化局長莊秀美在會中反映,中央明年給地方政府的補助款雖有增加,但相對配合款高達35%,有案件就因地方政府必須籌錢,導致必須再停擺,期盼地方配合款額度能有所調整。施國隆回應,將再和主計單位討論,是否依案件級別提高中央補助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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