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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改尚未完成 賴揆拍板暫行條例延2年

  • 時間:2017-10-19 12: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組改尚未完成 賴揆拍板暫行條例延2年
行政院院會19日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修正案,將延長施行期限至109年1月31日。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還在進行、協調,將其施行期限延長2年。
(圖:中央社)
政府推動組織改造工程,目前仍有環境資源部6個部會的組改尚未完成,由於「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將於明年1月底到期,為爭取相關部會有充分時間協商完成組改,行政院會今天(19日)通過修正草案,將暫行條例延長2年,到2020年1月底再施行。

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要將37個部會精簡為29個,目前環境資源部、經濟及能源部、內政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陸委會等6個部會及所屬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另外,海洋委員會及所屬組織法案尚未施行。
為了有充分的時間協商完成組改,且新組織法案完成三讀程序後,仍需一段時間進行籌備,因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案修正「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行政院長賴清德在19日召開的行政院會中拍板,將暫行條例的施行日期由2018年1月31日延長2年,到2020年1月31日,希望讓組改順利。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原音)現在所有的組改都在進行中,但是因為這個條例的施行期間是到明年的1月31日,眼看著很快就會到期,我們要讓組改能夠更順利,所以我們就希望能夠把組改的暫行條例的時間延長2年。』
徐國勇指出,目前相關部會的組改都在進行中,並未訂出確切時程,像是海巡署未來可能會併入海洋委員會,需要一段時間籌備,因此,有必要延長暫行條例的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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