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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修法 賴揆親上火線說明

  • 時間:2017-11-09 09:1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一例一休修法 賴揆親上火線說明
行政院長賴清德(前)上任後關注產業界五缺問題,8日召開記者會,提出解決缺電方案,包括非核家園、穩定供電、空污改善,透過多元創能增加供給等3執行策略。
(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9日)將通過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有限度鬆綁「7休1」的規定。勞工團體對於修法強烈反彈,與各工會大串聯,今天上午號召千名勞工一起到行政院前抗議,警方絲毫不敢大意,一早便出動大批警力維安,防堵衝突事件發生。而行政院長賴清德將於行政院會後,親自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一例一休的修法方向。
賴清德6日親自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拍板「一例一休」修法方向,決定將「7休1」放寬為「14休4」,但修法條文納入多重把關機制,必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勞動部指定的行業,才可將例假在每7天的週期內調整,而且還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工人數為30人以上者,則還需再報當地勞動局備查。
在加班工時時數方面,將採「工時帳戶」制,加班時數以3個月為週期,單月加班時數上限由現行的46小時放寬為54小時,但3個月內不得超過138小時,也就是總加班時數並未增加。延長工時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工人數為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勞動局備查。
至於輪班間隔時間仍以給予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縮短休息時間,但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同樣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此外,加班工資由現行「做1給4、做5給8」,改為核實計算。特休假經勞資協商後,可遞延到下個年度實施,遞延後,勞工若仍未休畢,雇主仍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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