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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股利中國緩徵稅 資誠:台商恐難享優惠

  • 時間:2017-12-29 10:5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中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及商務部28日發布,外國投資者以分配利潤再投資者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且追溯至今年1月1號適用。一般解讀,這是大陸針對美國稅改所採取的因應措施之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認為,由於台商採取直接投資大陸,就算大陸暫不徵稅,台灣國稅單位也會對台灣母公司課稅,不見得能夠享受到優惠。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稅務服務合夥會計師段士良指出,從美國稅改開始,已開啟各國提供各式租稅優惠以爭取投資,這對跨國企業而言無異是項好消息。針對大陸祭出的新措施,即使台商採取直接投資大陸,就算大陸暫不徵稅,台灣也會對台商的母公司課稅,而且還因為沒有大陸的扣繳證明需按17%課稅,一旦未來台商處分大陸新投資,大陸稅局要補徵先前延緩課稅的10%時,台灣稅局也不會再把先前已經課徵的10%部分還給台灣母公司,這樣反而會繳納更多的稅款。
段士良認為,台商可能只採以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對境外股利不課稅的第三地間接投資大陸,才有可能享受的到這次的優惠。不過,未來台灣一旦開始實施受控外國公司(CFC)等反避稅法令時,就算是透過第三地,只要第三地被認定是CFC,也一樣會被台灣國稅單位要求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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