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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中國節目廣告違法 政院:依法處理

  • 時間:2018-01-04 13: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西門町中國節目廣告違法 政院:依法處理
文化部長鄭麗君4日表示,文化部沒有「2018信中國」審核許可的記錄,依法不能在台灣廣告。(王韋婷攝)
台北西門町某大樓外牆大螢幕播放了中國大陸節目宣傳廣告,引發討論。行政院今天(4日)表示,中國大陸節目或廣告要在台灣播出必須經過審核許可,文化部並沒有審核許可的記錄,中國大陸節目廣告活動的主管機關陸委會將依法處理。

台北西門町大螢幕播放中國大陸節目「2018信中國」的宣傳廣告,引發關注。文化部長鄭麗君4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大陸節目要在台灣播映必須經過文化部審核許可,文化部並沒有「2018信中國」審核許可的記錄,依法不能播放廣告。
鄭麗君表示,中國大陸節目的廣告播放受陸委會主管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規範,文化部會配合陸委會展開後續處理。鄭麗君說:『(原音)中國大陸相關物品勞務,像節目等必須先經過文化部會審、送審,核可來台之後,才能在台灣從事廣告相關行為,本部針對中國大陸地區來台節目播映或發行訂有許可辦法,「2018信中國」這個節目並沒有在文化部審查許可,可以在台灣播出記錄,因此依照陸委會的管理辦法,是不能在台灣廣告。』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表示,陸委會將說明此事,也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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