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台灣人因涉嫌於2016年5月在日本沖繩縣企圖走私597公斤冰毒(黑市價格約420億日圓,113億台幣),被控違反「興奮劑管製法」(以營利為目的進口未遂)等罪名,1日遭那霸地方法院判處25年徒刑,並處以1千萬日圓罰金。 根據判決書,2016年5月某國籍不明的船隻,在東海海面上將597公斤冰毒送上被告等的遊艇,運往那霸港,準備走私到日本。 被視為其同夥的2名台灣男子,去年11月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罰金500萬日圓,這2人提起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