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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經紀公司侵權 文化部嚴正追查

  • 時間:2018-02-23 11: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藝術經紀公司侵權 文化部嚴正追查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中)與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辦公室23日在立法院舉行藝術界世紀大災難記者會,指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以文建會名義誤導國內藝術家簽訂同意書,嚴重箝制藝術家權益。
(圖:中央社)
文化部今天(23日)表示,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在民國100年,涉嫌利用向文化部前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申請新台幣100萬元補助,辦理「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之「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名義,使藝術家簽署與這項補助活動無關的文書,涉嫌侵害藝術家權益。文化部長鄭麗君在去年7月獲知相關內容後,旋即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行政調查,聯繫藝術家瞭解詳情,並聘請律師提供藝術家相關法律協助。
文化部為進行行政調查,在去年8月曾二度去函全球華人藝術網,要求其提供該授權同意書,惟該公司回函拒絕提供文件。對此,文化部認為機關名義有遭不當利用之虞,已在去年10月2日將全案函送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以保障藝術家及政府機關權益。
文化部提到,今年農曆年假前夕,文化部又接獲其他藝術家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另外以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在2015年及2016年向文化部申請30萬元和15萬元補助出版「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但該基金會對外散布的特輯封面及書背,皆載有文化部LOGO,與送文化部核銷的版本不一,疑似刻意使人混淆出版單位為文化部,並疑藉此機會向年輕藝術家取得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鄭麗君即在21日邀集藝術家、公協會及藝術院校代表會商。
據與會者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近年涉嫌利用各類展覽、藝文雜誌專訪以及出版專輯等活動時機,與多位藝術家及學生簽下著作權相關文件。對此,文化部表示,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屬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品,由該基金會向文化部申請小額補助,並非由文化部採購或委辦,文化部的補助旨在支持民間舉辦各項藝文活動,絕不容許有任何利用取得政府補助名義掩飾不當行為。
鄭麗君在會中表示,針對藝術家指述全球華人藝術網在民國100年涉嫌侵害藝術家權益案,將嚴正追查,文化部已於去年10月移送法辦,針對新事證也將二度移送法辦,絕對會陪伴藝術家「處理到底、辦到底」,並指示同時以行政及司法雙軌併行方式進行調查,並結合跨部會力量,採取5項行動,包含擴大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二度移送司法調查、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健全藝文經紀制度,以積極防治藝術經紀犯罪,保障藝術家權益。
文化部說,「文化部藝術授權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已啟動,分由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小姐(02-8512-6524、[email protected]),及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程小姐(02-2552-9159、[email protected])共同受理後,一併轉接法律服務,雙邊資訊最後也將由文化部一併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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