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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原民自治 全國首例原民特定區計畫出爐

  • 時間:2018-05-25 14:0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落實原民自治 全國首例原民特定區計畫出爐
左起依序為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長林秉勳、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簡任技正廖文弘。(劉品希 攝)
耗時5年多,內政部24日通過全國首例「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案,該計畫考量原住民傳統、意願、土地使用需求等,劃設為五大功能分區,具有重大示範意義,未來其他部落也可比照,辦理原民特定區域計畫。等到2022年全國國土計畫全面上路後,這些特定區域計畫都可直接接軌。

現行全國國土使用是依循全國區域計畫,由於早年是以管理國土的角度出發,土地使用管制規範全國一致,忽略原住民部落土地使用的特殊性,因此,在「國土計畫法」2022年全面上路前,內政部鎖定位於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村的斯馬庫斯(新光)部落及鎮西堡部落,以參與式規劃的方式,與相關機關、地方政府以及部落溝通協商,完成全國首例原住民特定區域計畫,並經24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內政部25日中午特地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簡任技正廖文弘表示,斯馬庫斯與鎮西堡部落面臨建地、耕地、殯葬用地皆不足的情況,當地民宿幾乎都是違法興建,業者時常接到罰單,因此促使當地原住民願意與政府展開對話,接受政府協助規劃特定區域計畫。他指出,整個計畫納入泰雅族傳統追求永續發展的「GAGA」精神,規劃與審議過程也都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部落諮商同意權。
廖文弘表示,該地區面積共2,758公頃,特定區域計畫將其規劃為五大功能分區,包括水源保護區、災害潛勢管理區、居住與農耕生活區、自然生態發展區及成長管理區,未來將透過安全性評估,與新竹縣政府合作,將既有建物土地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或其他適宜使用地。
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表示,這是全台第一個原住民特定區域計畫,後續在宜蘭南山也有規劃案,內政部希望在個案中累積經驗,定出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專章,用以解決每個部落的問題。她說:『(原音)所以我們希望挑幾個比較具有一些代表性的部落,去幫他擬定特定區計畫,同時在擬定的過程裡頭,我們要找到對他們相關不管是土地編定或者是建築管理的規則,我們能幫他歸納出來,我們可能就會建立在土地使用管理的規則裡頭,訂定一個專章,來解決他們的問題,以後希望不需要讓每一個部落都一定要訂一個特定區計畫,才能解決他部落的問題。』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則表示,原住民特定區域計畫的完成,代表台灣在國土計畫與原民自治上跨出一大步,後續將由內政部會同原民會陳報行政院核備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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