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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準公共化明上路 全台逾7成可望納新制

  • 時間:2018-07-31 18: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托育準公共化明上路 全台逾7成可望納新制
行政院因應少子女化推出準公共化托育補助與擴大育兒津貼,將在8月1日上路。政府將與符合條件的居家式托育(保母)、私立托嬰中心、私立幼兒園簽約,家長若將孩子送至簽約的準公共化機構照顧,政府將提供補助。
(圖:中央社)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拍板的「托育準公共化新制」即將於明天正式上路,衛生福利部也在今天(31日)下午公布保母或托嬰中心與地方政府簽訂的「托育準公共化合作契約書」內容,原則性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衛福部初估,排除部分貴族式收費的保母及托嬰中心,全台應有7、8成都可望納入新制中。

「托育準公共化新制」及「擴大育兒津貼」即將上路。原本只有受過訓練的爺爺奶奶照顧2歲以下孫子女,可領新台幣2千元育兒津貼;8月1日起,將擴及凡4歲以下幼兒,委由家庭任何成員照顧,家長每個月都可領育兒津貼2,500元。
至於將2歲以下幼兒送到外面的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的家長,也將從8月1日起,從現制可領托育補助3千元,改為只要送到有和地方政府簽約、納入準公共化新制的保母或托嬰中心,即可依家庭收入狀況,獲得6千到1萬元不等的托育補助;但若是該保母或托嬰中心未與地方政府簽約,家長僅能獲得2,500元育兒津貼。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在新制上路前夕,公布相關作業要點及契約書範本,將由地方政府提供給各保母及托嬰中心參考,再自行決定是否要簽約。
社家署業務組組長簡杏蓉31日受訪表示,作業要點除了限制保母及托嬰中心的資格外,也要求不論是保母或托嬰中心,都須和地方政府簽訂行政契約,並遵守作業要點的規定,至於契約書則簡要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免產生爭議時無所依循。簡杏蓉說:『(原音)其實契約書非常地簡單,只是有一些提醒事項,包括你不可以擅自調高費用,或收取額外費用,或改變原來收托的條件等等。那如果你有這些違規的事項,你要把跟家長溢收的那些費用退還。大概是做這樣一些原則性的規範。』
社家署統計,目前全台登記的保母數共2萬5千多人,托嬰中心900多家,排除部分貴族式收費、超過新制上限的,總計應有8成5的保母及7成5的托嬰中心可望納入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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