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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沙皇魯煒被控受賄 當庭認罪

  • 時間:2018-10-19 15:0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中國網路沙皇魯煒被控受賄 當庭認罪
前中共中央網信辦主任魯煒(圖取自微博)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19日)上午一審公開審理前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前中央網信辦主任魯煒受賄案,他被控受賄人民幣3,200萬餘元(逾新台幣1.4億元)。魯煒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寧波中院官方微博發布,魯煒被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利用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謀利。
他被控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路管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透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00萬餘元。
根據發布,今天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魯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魯煒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7年11月21日,中共中紀委宣布,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魯煒「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他當時還身兼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有中國「網路沙皇」之稱。
2015年4月,魯煒還曾入選「時代雜誌」2015年「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
2018年2月13日,中紀委網站宣布,魯煒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中共中央決定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雙開」處分。
7月30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魯煒被依受賄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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