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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降投票年齡 民主真能全然落實?

  • 時間:2014-06-10 16: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沂庭
修憲降投票年齡 民主真能全然落實?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21日下午在立法院群賢樓
門口舉行「投票正義,十八開始,民主跳高挑戰賽–挑
戰憲法130」記者會,訴求將現行投票年齡20歲,降至
18歲。
朝野立委都提出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的修憲案,並已經過立法院院會付委,立法院長王金平估計,應會在下會期處理。公民團體疾呼,降低投票門檻已是世界各國普遍的趨勢,台灣也應思考如何擴大青年參與政治,適時改革憲政,以順應潮流。但在擴大青年參政的同時,是否就能解決目前的政治亂象,恐怕須更進一步思考。
◎20歲投票門檻 公民團體籲調降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不過,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台灣民眾年滿18歲就有服兵役的義務,且在刑法上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但卻得等到20歲才有投票權,她認為這是嚴重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應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朝野立委提案響應 修憲案付委
有鑑於此,包括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及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都已提出修憲案,欲將投票年齡下降至18歲,且修憲案都已經過院會同意,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
盧秀燕表示,降低選舉年齡的社會共識很高,她希望可以盡早通過修憲,讓年滿18歲的青年朋友可以儘早享有投票的權利。
鄭麗君也表示,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已是國會多數意見,沒有任何理由再拖延,她要求應立即啟動修憲委員會。她說:『(原音)我們希望不要因為國會的拖延,造成2016總統大選,我們的年輕人還是不能投票,18歲、19歲的年輕人還是不能投票,我們希望能趕得上2016的大選,所以要立即啟動。』
◎修憲降投票年齡 國民黨高層意願低
不過,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日前在中山會報表示,憲法是根本大法、首重安定性;且根據國發會的最新民調,大多數民眾並不認同下修投票年齡。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也指出,國民黨贊成擴大青年的參政權,但現在年輕人投票率低,很大原因是在外地求學、工作或服役,不方便返鄉投票,因此,國民黨團主張盡快建立並落實「不在籍投票」,但相關提案持續被在野黨阻擋。
林鴻池認為,修憲案需要凝聚朝野及全民高度的社會共識,如果就貿然啟動修憲,只會浪費社會資源,進而影響重大民生法案的通過,導致民眾受害。
◎年輕人發聲 盼在體制內改革
對於馬總統的說法,青年佔領政治共同發起人冼義哲認為,民意不該是憲政改革的阻礙,他呼籲馬總統不要拿民意當做推託的藉口,甚至當成政府的遮羞布。
冼義哲並表示,許多年輕人都抱有熱情參與公共事務,但因為現行規定,讓他們無法進入體制內改革,才會選擇在體制外抗爭。他說:『(原音)常常會有人說,年輕人很愛抗議,其實不是,年輕人也願意前進到這個體制裡面去修正這個體制,年輕人也願意在體制內去做改革,可是問題是年輕人進不了體制裡面。』
根據統計,目前已有9成以上、超過160個國家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奧地利與阿根廷甚至在2009年將投票年齡由18歲調降到16歲。
雖然憲法確實首重安定性,但在2014年的今日,降低投票門檻已是世界潮流,政府或許應思考如何透過投票年齡的調整擴大青年參與。但在擴大青年參政的同時,是否就能解決目前的政治亂象,恐怕也須更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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