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來賓 姚孟昌/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儘管受限於一中憲法,但從1991年的憲法增修條文開始以迄2005年的七次修憲,總算做出務實的修訂,但最後一次修憲也堵死修憲路徑。在尋找出可能的途徑之前,我們也該由修訂相關行政、民刑法來疏導,例如《國籍法》的明確化;另外,大法官釋憲也是可能的途徑,如釋字328、329號,可以看出關於領土、修約締結是政治問題,所以國民意志就是重點。
邀請來賓 姚孟昌/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儘管受限於一中憲法,但從1991年的憲法增修條文開始以迄2005年的七次修憲,總算做出務實的修訂,但最後一次修憲也堵死修憲路徑。在尋找出可能的途徑之前,我們也該由修訂相關行政、民刑法來疏導,例如《國籍法》的明確化;另外,大法官釋憲也是可能的途徑,如釋字328、329號,可以看出關於領土、修約締結是政治問題,所以國民意志就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