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結束倒數前3天,遭「送中」的12港人案終於由中國廣東深圳的鹽田法院宣判,其中10人分別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不等,兩名未成年青年則未被起訴,移交香港警方。
回顧12港人被秘密關押的130天,不僅家屬與委託律師無法見到當事人,連開審也不得其門而入、宛如「坐滿傀儡的虛假審訊」。儘管這幾天許多親中輿論強調此案已從輕發落,然而家屬直指事發當日港府疑前後派出兩架飛機「護送」12人去中國,所以「無論判一日或7個月都是冤枉」!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律師桑普指出,中共擬藉此案塑造「陽光司法」形象,其實是「紅太陽司法」的政治審判;未來不僅兩名未成年港青將再因其他罪名於香港受審懲罰,在中國服刑的十人更是命運未卜,因此「SAVE 12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
更值得關注的是,12港人案有無可能是另一波大抓捕的前奏?港區國安法之下、港人「送中」是否成為慣例?國際社會包括台灣在內如何發揮捍衛人權的力量?節目專訪桑普律師分析「12港人案」所透露出的中國司法真面目。
台灣公民團體集結聲援12港人,痛批中國法院黑箱審判、踐踏人權。(林詠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