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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代表走進校務會議,學校大門開了嗎?

  • 播出時間: 2023-10-16
少年報導者‧誰來讀新聞|粵語
[圖表3] 六都中小學服儀與午餐供應委員會學生代表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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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2] 2023年《國教法》修法5大重點
少年報導者‧誰來讀新聞|粵語
[圖表1] 目前各級學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名額
少年報導者‧誰來讀新聞|粵語
(插畫/鄭涵文)

這個學期開學,中小學校園有很重要的變革,學校重大事務再也不是校長、老師說了算,立法院今年(2023)5月29日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明訂中小學應有學生列席校務會議,9月開學的新學年(112學年度)就開始實施。

「校務會議」可以決定什麼事?未來學生代表依法可以「列席」,和其他法定需要「出席」的師長,兩者行使的權利有什麼不一樣?《少年報導者》走訪各個校園,看看學校和同學們準備好了嗎?究竟這項讓台灣兒少表意權向下延伸到中小學的指標法案,學生從中能有什麼樣的學習和意義?


《國民教育法》簡稱《國教法》,自1979年公布施行後,今年是修正幅度最大的一次,最大的進展就是從這個學年開始起,中小學校務會議「應邀請學生列席」,也讓台灣校園治理的學生民主參與,向下延伸到國中、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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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會議是什麼?「列席」和「出席」有什麼不同?
校務會議是學校最高層級的會議,討論與決議學校的重大事務,包括學校發展計畫,以及各項規定,例如校內霸凌事件處理準則、健康促進計畫。

過往校務會議的參與成員有校長、專任教師、學生家長會、職工等,通常採取代表制,例如教師代表、學生家長會代表,大學及高中也須有學生或學生代表出席。今年《國教法》修法後,中小學也應邀請學生列席校務會議。

至於「列席」和「出席」在會議裡可以行使的權利仍有不同,列席僅有旁聽權及發言權,出席才有提案權及表決權。

 

回顧台灣的校園治理民主參與歷程,2005年《大學法》修法,讓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10%,為台灣學生正式參與校園民主重要里程碑。2022年5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由立委提案的《大學法》修正版本,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由既有10%調整為20%,送出委員會遭許多大學校長反對,因此,後續修法未完成。2023年3月台灣學生聯合會曾針對此事到教育部前陳情。

至於高中部分,2013年《高級中等教育法》也通過高中職學生可參與校務會議,經過許多次爭取,2021年再修正,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規定不得少於8%。這次《國教法》修法後,再把學生進入校務會議向下延伸到國中、國小,等於讓台灣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校園治理的權益完全補足。

 

新法重點:提升學生權益申訴及表意權
除了學生參與校務會議外,這次《國教法》修法還有多項提升學生權益的規範,像是學生可以自行透過「校長信箱」陳情,也可有更多行政救濟的保障。根據大法官會議第784號解釋,學生認為權利受到學校侵害時,可依法提起申訴、再申訴等相應的行政救濟,但行政院之前所提的《國教法》版本規定,申訴、再申訴等程序需由家長代為提出,如果家長和學生意見不一,學生難以申訴。最後通過的條文,將行政院版本的申訴期限從30日延長到40日,還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設置「校長信箱」並確實錄案追蹤管考,落實兒少表意權。

另外,這次修法還包括提供教育現場教師員額配置及教學彈性、教育人事費須專款專用,賦予學校行政組織更大的彈性調整空間。

 

校園現場:尚缺配套,各縣巿進度不一
不過,《國教法》的施行細則還沒出爐,新法只訂學生「列席」校務會議,既沒訂學生代表比例,也沒訂學生代表如何產生,對中小學來說,開學後要如何推動,方向還是很模糊。有些學校在修法前,就已經先行設立學生自治會,嘗試讓學生學習如何表達自己的意見;有些學校則還在觀望,評估如何找到兼顧學生參與和校務運作的方法。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認為,教育部必須提出配套措施,否則在執行上會遭遇許多困難。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表示,這項法規主要是重視兒少表意權,是很先進的法規設計,各校須落實與遵循。即使沒有表決權,但列席一定要落實,讓學生參與重大事務的探討。至於學生參與的代表性及人數等如何執行,教育部也會協同各地方政府逐步落實法規的精神,並協助各校推行。

中央沒有公布如何施行,各地方教育局步調不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目前正著手擬定「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好讓學校能有參考依據,並在要點尚未出爐前,已請國中、國小從112學年度起,應先落實邀請學生列席校務會議,至於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產生方式,如果學校有學生自治組織,可優先邀請學生自治組織代表。

「這次法規的重點強調的是參與,」台北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科長黃喬偉表示,日前已向多所學校了解執行現況,國中部分不少學校先徵詢班級班長是否有人自願列席,或是從班長中推選列席;還有另一種形式,例如校務會議議案與九年級有關,便從九年級的學生推派人選參加,且學校邀請學生列席,學生仍可以依照意願,決定是否參加。目前法規給予中小學較大的彈性,主要是希望讓孩子從小便能參與公共討論,因此,形式上不設限。

修法只有一句「應邀請學生列席」,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律師何蔚慈說:「(這是為了)先求有,未來再思考如何變得更好,」同時也給國中小學校較大的空間,也許有些學校還在觀望。

不少學校先協助學生成立學生會,提前展開學生民主參與體驗。例如新北市新莊國中早從2018年起,輔導每一屆的國中八年級學生成立學生自治會組織。

 

國小生心聲:希望老師先協助我們學習怎麼開會
9月才剛開學,就讀台北市幸安國小六年級的郭可涵,雖然對於什麼是校務會議仍一知半解,但老師已經開始在課堂上詢問是否有學生自願參加,並在自願的同學中選出學生來列席校務會議。

當問及會不會自願參與時,郭可涵靦腆地說:「自己還沒準備好要面對這麼多大人,怕講錯話,」如果真的必須參加,更希望事先預習會議討論的主題,「才不會師長提出問題時,我才開始思考,會更緊張。」

但郭可涵也表示,如果會議上能提自己想法,最想提出的是,希望老師們上課時能有更多互動,設計容易吸收的教學遊戲,增強學生的記憶。此外,她還有個疑惑是:

「如果學生提出將上課與下課時間顛倒過來,學校應該不會同意,那為何要找學生來參與?」

郭可涵的想法,正好是學校師長擔心會遇到的問題。台南市新市國小校長李智賢表示,讓學生列席校務會議不難,「但符合程序正義嗎?」法規中雖沒有規定一定要設立學生會,但他認為,應先組成學生會,進而產生學生代表,才真正符合程序正義。

李智賢認為,如果學生所提的意見,校方無法達成時,老師們一定要找時間再和學生說明、取得諒解,且校務會議的議題也要先讓學生了解,而這些事前準備,都會花費老師及學生的許多時間,尤其對過往沒有經驗的學生與老師都是挑戰。

台灣國中學生權益聯盟理事長何永詳也認同程序正義很重要,八年級便開始積極向學校爭取設立學生會。早在修法前,他曾向立法委員提出,學生參與校務會議前,一定要成立學生會,因為每位學生是獨立個體,而凝聚全校學生共識,不能僅靠班級,他形容:

「有學生會這個大碗,才有辦法把所有沙子放在一起,並發揮一定的力量。」

郭可涵說,師長可以協助學生先習慣如何討論,例如可以在家庭會議先練習。以往班上只快速投票,例如決定園遊會賣什麼東西,如果能讓學生表達為什麼要賣飲料、賣手作品,其他人也提出正反意見,最後才投票決定,「從這些小地方開始學習。」

 

國中生心聲 : 一定要跨出表達意見的第一步
對於新莊國中來說,產生學生代表並不困難。從5年前(2018)起,新莊國中已開始輔導八年級學生成立學生自治會,與模範生選舉一起舉行,由八年級學生自己推出會長、副會長來參選,並透過投票選出。新莊國中學務處主任吳崇榮表示,邀請學生列席校務會議相對容易,反而要考量的是學生有沒有能力及時間參與,以及家長希不希望學生參加。

吳崇榮以學生自治會為例,運作5年來,自治會能做的主要是擔任班級秩序與整潔評分,或是在園遊會設攤等,因為學生能夠撥出的時間很有限,學校初衷是讓學生能有參與表達的機會,但並不預設自治會能夠發揮什麼樣的功能。同樣的,在校務會議參與上,「不會預設很崇高的理想,但學生能在參與過程中學到東西,或是理解學校決策的理由。」

新莊國中九年級蔡佳恩目前擔任學生自治會幹部,且代表參加服儀委員會,人生第一次參與公眾事務,對於有機會參與校務會議,感到躍躍欲試。

她想起當時服儀委員會討論七年級生制服上要不要繡名字及學號,一開始緊張得不敢亂講話,直到老師將麥克風舉到她面前,才鼓起勇氣表達不贊成繡名字的理由。不過,當她聽到其他人支持繡名字、學號,有部分原因是擔心學生在校外出意外,可以立刻聯繫到家長及學校老師,「我了解所有人的意見,最後也支持繡名字的提案。」

「以前只在班上,管好自己、做好課業,後來慢慢發現表達及聽聽別人意見,其實很重要,」蔡佳恩坦言,因校務會議牽涉到的決策內容更廣泛,沒有把握自己是否能全部理解,但仍會把握機會參與,但在參與前,希望學校老師能像當初引導學習運作自治會一樣,協助學生了解校務會議的內容。

新莊國中九年級學生張芯瑜也說,希望學校老師可以先將校務會議的議題在3~7天前告知,讓學生事前準備,「萬事起頭難,但是一定要跨出表達意見的第一步。」

 

關注焦點 : 學生代表如何產生 ? 參與什麼議題?

對於未來能參與校務會議,張芯瑜很想嘗試,並關注學生代表如何產生。她首先想向學校提出的是,不論自治會幹部或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能開放給更多想參與的學生,而不是只從模範生中挑選,「有些模範生不見得想參與,應該將機會留給對公眾事務有熱忱的學生。」

「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應該還是先從跟學生較相關的議題開始,」新莊國中學務主任吳崇榮說,如果只是叫學生來簽到或蓋章,意義不大,尤其連老師都不見得了解每一個處室的業務,更何況是學生。因此,校務會議的參與也應該先從學生能夠了解的內容開始,這樣的參與比較有實質意義。

多位校長指出,中小學生關注的校園議題,主要包括學生獎懲、學校生活作息、服裝儀容規定,以及校慶、運動會舉辦方式等,學校都可以聽聽他們的意見。台北市博愛國小校長陳順和表示,在開放學生參與校務會議前,就已讓學生代表出席學校的獎懲委員會和學生服裝委員會。

目前,中小學開放給學生代表參加的委員會,主要是有關服裝和午餐事務,各地方教育局並各訂有實施辦法,但各地所訂學生代表的名額各有不同。據學校人員指出,由於服裝儀容牽涉到轉型正義相關議題,較受到教育主管單位關注,所以大都訂學生名額應占全體名額四分之一以上。學生代表的產生方式也各有差異,高雄市還訂出學生代表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遴選方式由各校訂定,例如五福國中的午餐委員由學生直選。

 

校園民主參與,讓學生學習什麼?

學習1:了解民主運作

「列席是折衷的辦法,至少讓國中小學生有參與的機會,」長年關注青年民主參與的何蔚慈認為,學校不讓學生參與某一事務的決議,有很多的方法,因此,雖然不一定能實際參與決議,但讓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最重要目的是民主學習的過程,讓學生了解民主運作。

過去協會常接到國中學生陳情,例如不滿學校的手機使用規範,或早自習遲到為何被記曠課等,主因是這些規定的產生過程,缺少了學生的意見。因此,將學生參與的場域拉到決策階段「校務會議」,不僅能蒐集更多學生意見,學生也會知道老師或家長為何希望上課時收手機的理由,經過一番討論,最後形成共識,這就是民主的過程,在民主社會中大家也要尊重最後的決定,也減少了學生事後抗爭的機率。

學習2:理解溝通式參與

考量到學生的知識及能力等問題,目前開放國中小學生能參與服儀等委員會,不過,何蔚慈說,校務會議是讓學生實習更多法律、知識的第一步,理解了整體程序及經歷後,學生們也能更充分發揮第三方監督的力量。

身為國中生的蔡佳恩說,國小時期她沒機會參與,國中階段如果能參與更多校園事務,能讓自己累積如何蒐集資料、清楚表達自己意見的技巧,不論未來在高中、大學或進入職場後,應該有很大的幫助。

學習3:重組權力關係框架

曾推動《高級中等教育法》中學生校務參與、學生會設立等歷程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博士後研究員吳律德認為,「國小自治市長也只是校園選舉的一環,但我們現在要做的是落實校園民主參與,」讓學生更完整理解什麼是民主。

「傳統的教育現場是上對下的權力關係,」何蔚慈說,台灣學生很習慣只在框框內做事情, 例如學校擔心開放外食會帶來很多垃圾等問題,一開始就持反對意見,但以師大附中開放外食的案例來說,老師與學生針對外食可能發生的垃圾回收等問題溝通,最後外食開放後,實行至今也沒有太大問題發生。校園民主就是要慢慢翻轉這樣的觀念,因為學生也是人民,例如被記警告而心中產生不平或被冤枉的想法,學生要開始學習如何理性爭取。

回想自己念書時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祕書長李雅菁形容,「我從小就是刁民,一堆意見,」但過去沒有管道表達,不服氣學校規定,就用很糟糕的方法處理,例如上課時同學輪流亂提問,惡意整老師等。雖然在校園現場,推動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的目標還有許多問題要克服,但有機會讓學生透過真正的公民參與,試著經由更民主的管道表達意見、與學校及老師溝通,也是解決師生意見衝突的方式。

何蔚慈說,或許剛開始大家對於如何引導中小學生參與感到困難,回想過去大學及高中職也是採漸進式,經由3~5年時間改變,期盼讓新世代從校園開始,了解什麼是更好的民主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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