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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匯回 財長:前2年高峰估最高近2兆

  • 時間:2019-04-22 11: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海外資金匯回 財長:前2年高峰估最高近2兆
財政部長蘇建榮(資料照片/中央社)

美中貿易戰再加上被稱為全球版的「肥咖條款」CRS (共同申報準則)陸續上路,吸引台商海外資金匯回台灣的需求。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22日)邀請財政部,針對「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報告。財政部長蘇建榮在備詢時指出,如果以最高推估來看,前2年平均每一年會有新台幣8,900億元的資金匯回,如果以2年加總,逼近2兆。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力拼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以因應海外龐大資金匯回的需求。

草案規定,台商從海外匯回資金第一年稅率8%、第二年10%,如果是特定投資,完成實質投資後還可申請退還50%的稅款,也就是第一年與第二年稅率分別降至4%、5%;但草案也規定,匯回資金必須存在銀行專戶進行控管,嚴格禁止資金進入不動產市場,以免造成炒房的疑慮。

海外台商資金匯回以專法課稅,也引發國內企業界有租稅不公平的質疑。財政部長蘇建榮22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為了彌平疑慮,財政部先進行估算,以過去經驗,大約51%的所得匯回需要課稅,因此按照這樣的標準,課稅8%至10%還算是可以,且透過專法匯回課稅,在境外已被課稅的所得,也不能扣抵專法所課的稅額。蘇榮建說:『(原音)如果你走正常管道回來,因為境外資金匯回的話,不一定是所得,有已經是課稅的所得,不一定要課稅,因此以平均所得率51%來推算,大約10%至8%推算,如果真的用這樣的條例的管道回來,不一定能享受這麼低稅率的優惠。如果透過這樣的管道匯回,境外被課的所得稅被課了一次,境外所得稅不能夠拿來抵這邊條例所課的稅。』

根據財政部的估算,海外資金匯回,前2年會達到高峰,因為可享有優惠稅率,所以最高估平均每年可匯回的資金高達8900億,2年就可能達到近2兆的資金。龐大海外資金匯回,是否可能造成新台幣匯率大幅波動?央行副總裁嚴宗大指出,由於資金匯回是進行實質性投資,應可助於經濟成長,金融面只要掌握匯回的時間點,以目前央行的管理制度,應該不致於有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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