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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簽約綠能想轉賣給企業 經長:先與台電談好分手費

  • 時間:2019-05-16 17: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已簽約綠能想轉賣給企業 經長:先與台電談好分手費
經濟部長沈榮津。(資料照/謝佳興 攝)

針對產業反應買不到綠電,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16日)受訪時表示,根據初步盤點,產業需求與台電所掌握的綠電,原則上是供過於求,量能充足,剩下來就是台電和已簽署購售電合約的綠能業者,雙方洽談修改合約,台電會以開放心態和這些綠能業者討論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分手費」。

受到國際品牌大廠要求使用綠能生產、國內也有法規規定用電大戶須使用一定比例綠電等壓力,使得廠商急於在台購買綠能,不過這些綠電卻幾乎都被台電買走,此事日前在立法院受到立委關切後,經濟部這兩週是每週開會來做檢討。

經濟部長沈榮津16日在主持部內業務會報前受訪指出,初步盤點國內綠能的供給與需求數量,原則上是供過於求,在量能方面不會有買不到綠電的情形。

至於綠電都由台電收購走一事,沈榮津強調,已與台電簽屬購售電合約的綠能業者,如要修改合約,將綠電轉賣給企業,就需回歸雙方契約關係,得藉由協商,談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分手費」。他說:『(原音)已經簽了約的部分,台電也是存著要Open Mind,開放的心態,大家來談,怎麼…這個手費,等於就是分手費而已。台電我們也都跟他提醒,朝著大家彼此來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這好事。』

在未簽約者方面,沈榮津表示,綠能業者就具有彈性,不受合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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