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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鹿病產品入台 食藥署納系統性查核

  • 時間:2019-09-26 11:1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防鹿病產品入台 食藥署納系統性查核
食藥署26日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蕭照平攝)

鹿慢性消耗病仍在國際發展中,為了防疫,政府已啟動相關把關機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26日)進一步將鹿相關產品納進系統性查核範圍,希望以國家對國家的查核機制,強化產品源頭管理。

俗稱狂鹿症的鹿慢性消耗病近期引起各國疾病管制單位關注,雖然還沒有證據病毒會傳染給人類,但基於防疫安全,農委會早已公告禁止輸入疫區的鹿隻相關產品,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也發文禁止進口疫情國家的鹿藥材。

為了強化源頭管理,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6日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就把其他鹿來源產品以及乳製品納進管理系統,並於明年元旦起實施。

食藥署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蕭照平攝)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現有系統性查核已涵蓋有肉、乳、蛋、動物油與水產品,由於乳品原料已經納管,下一階段就是針對調製類乳粉;而之所以新增鹿肉外的相關產品,就是要加強鹿慢性消耗病的防疫。她說:『(原音)農委會已經有發出公告,我們對這個疾病發生國家,對於他的國家管理體系,其他被禁的產品之外,(鹿)肉我們會加強管制,因為有些東西不是只有肉而已,是鹿的相關產品,所以我們就公告號列加強管理。』

食藥署技正白美娟則解釋「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她強調,這套辦法是建立在國家對國家的查核機制,等於是把第一線的邊境查驗回推到輸出國。她說:『(原音)(先)書面審查後,再有查核團赴國外去進行境外實地查核後,查核結果通過後,最後步驟必須經過跨部會溝通才能確認開放。』

食藥署表示,系統性查核的重點在於要求輸出國必須對該產品付有責任,須提出證明文件、工廠名單等資料,不僅有利我國邊境查驗也能有效溯源。

食藥署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蕭照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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