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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不容候選人假借勞務工作變相賄選

  • 時間:2019-10-16 20:5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法務部:不容候選人假借勞務工作變相賄選
法務部16日指出,候選人若給付明顯不相當的勞務報酬給協助發傳單選民,並約定使選民為投票權一定的行使或不行使,即可能構成賄選。(示意圖/擷自YouTube)

法務部今天(16日)指出,候選人若給付明顯不相當的勞務報酬給協助發傳單選民,並約定使選民為投票權一定的行使或不行使,即可能構成賄選。

有民眾16日在蘋果日報投書《小心「合法」買票新招數》文章。

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並無這篇文章所指「為協助發傳單而領薪水,是合法的勞務關係」的解釋。

法務部指出,候選人若以協助發傳單的名義,給付明顯不相當的勞務報酬給協助發傳單的選民,並約定使這名選民為投票權一定的行使或不行使,即可能構成賄選。

實際上,具體個案是否構成賄選或涉犯其他刑責,仍應由承辦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事證適用法律認定。

法務部已要求各級檢察署注意防制及查察假借勞務工作,遂行賄選的非法行為。政府嚴格查賄決心,不容懷疑,更不容少數候選人以假借各種名義的變相賄選,候選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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