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國家電影中心正式轉型行政法人 明年上半年掛牌

  • 時間:2019-12-10 14: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國家電影中心正式轉型行政法人 明年上半年掛牌
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摘自蘇嘉全臉書)

立法院今天(10日)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電影中心正式完成法制化,轉型為行政法人,預計明年上半年正式掛牌。文化部長鄭麗君感謝立法院的支持,並表示未來「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將強化影視聽文化影音資產典藏修復,並持續推廣經典作品,讓國人及世界更了解台灣的影視聽文化史。

鄭麗君指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公告後,預計於明年上半年掛牌成立,此外,由文化部及新北市政府合作興建,落腳於新莊的國影中心新場館,預計將於110年完工啟用。文化部後續也將規劃本中心片庫,期盼從軟硬體同步推升本中心文化典藏扎根及文化擴散的功能。

鄭麗君表示,多年來國家電影中心承擔政府典藏國家電影資產的重要任務,卻未賦予法制化組織地位,由私法人性質之財團法人持有國家重要電影資產,未盡妥適,對外徵集電影資產也常有限制,今國家電影中心由「財團法人」轉型為「行政法人」,將可提升社會公信力、強化徵集國家文物功能,確保我國影視資產保存之多樣性及完整性。

鄭麗君強調,電影、電視及廣播為我國重要大眾文化,相關視聽資料迄今卻大量散佚流落海外或全台各處,轉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文化中心後,可強化典藏、修復、保存影視聽文化資產等功能,建構完整的臺灣影視史詮釋體系,並持續推廣經典作品,先前相關修復作品已至歐洲各國巡迴播映。今透過本設置條例明確其定位、管理規範及法律位階,並落實對國有財產之監管密度及促進公共化使用,同時鬆綁財務框架,得以運用公有財產,使相關收入循環運用,提增多元營收計畫,擴大組織專業、文化績效及公共效益,更有助於國家電影中心永續經營及發展,也將持續進行各式國際文化合作及拓展。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