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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 陳明通:民主有權力監督機制 民眾不用擔心

  • 時間:2020-01-08 13:2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反滲透法 陳明通:民主有權力監督機制 民眾不用擔心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中)、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右)、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左)8日臨時舉行記者會說明反滲透法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針對反滲透法,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8日)臨時舉行記者會澄清外界質疑。陳明通再次強調,反滲透法不是反交流,「反而可以讓兩岸關係更正常化」;至於「滲透來源」定義不清的疑慮,陳明通表示,定期公告「滲透來源」有困難,所以傾向針對個案再做認定,可是民眾也不用因此擔心,因為「我們活在民主社會裡」,有各種權力監督機制。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反滲透法是「民主防護網裡方方面面要照顧到的法律」,是在既有的法律架構上,對在地協力者的禁止,都是現有法律禁止的行為,所以反滲透法的定義明確,「沒有什麼包山包海」。

陳明通重申,反滲透法可以導正兩岸的正常交流,減少來自北京的滲透干預,「反而可以讓兩岸關係更正常化」,他說:『(原音)我們這個反滲透法,是反滲透不是反交流,反而有這個法,是要導致正常的交流,讓商人可以安心做生意,可以拒絕北京夾帶政治目的,夾帶想要實現所謂的民主協商、要落實所謂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習五條。』

政府一再強調反滲透法的定義明確,但外界仍對「滲透來源」存有疑慮,建議行政部門應定期公告這些「滲透來源」,陳明通表示,這有實際上的困難,因為滲透來源不是只有中國大陸,所以不可能窮盡一切力量去定期公布,陳明通說:『(原音)你一公布什麼他就繞過去、一公布什麼就繞過去,所以我們基本上還是要就個案來去看待它,過去我們在兩岸條例裡面,確實是有公布禁止任職的黨政軍、曾經有公布過,但是後來基本上其實它有很多的變動,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傾向於個案去認定它。』

陳明通認為,「我們是活在一個民主社會裡面」,民主有各種對權力的監督機制,媒體也會發揮第四權的力量,民眾不用擔心。

至於反滲透法的處罰疑慮,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舉例指出,民眾在中國大陸與其黨政軍做生意,生意往來資金匯回在台灣的公司,只要沒有從事違法捐贈政治獻金等5種不法行為就不會處罰,中國大陸的宮廟捐錢給台灣的廟宇也是一樣,只要是「單純的捐廟,沒有問題」。

陳明通表示,反滲透法不處罰「過失」或「不知」,也就是一定要明知指示、有犯意的連絡,才是法律規範的對象,外界不要擴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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