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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危老重建條例修正草案 延長落日及增容獎項目

  • 時間:2020-03-19 15: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政院通過危老重建條例修正草案 延長落日及增容獎項目
行政院會1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出席院會後記者會,說明修法重點。(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1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延長原本今年5月將到期的容積獎勵時程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的額度上限,以利修法後申請危老重建能順利銜接。

現行危老條例規定,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將可獲得10%的容積獎勵,3年期限將於今年5月9日屆期。行政院會1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將容積獎勵的時程再延長5年,但容積獎勵減半為5%,且逐年減少1%,直到第9年才歸零,盼拉長落日期限,以免影響民眾申請意願。

另外,草案也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規定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不過,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的額度上限。

內政部原本規劃規模容積獎勵的面積門檻是400平方公尺,但行政院通過的草案降為200平方公尺,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這是為回應中南部地方政府的意見,因此調降規模獎勵門檻,希望引導更多危老建築重建。他說:『(原音)特別是中南部縣市大多是透天厝整併,市場或民間對這部分參與還在學習或累進中,希望給大家多一點誘因促進危老推動。所以我們聽取完地方政府意見,其實北部縣市也樂見其成,基於前提下,把原定規模獎勵400平方公尺的門檻降到200平方公尺。』

此外,依照現行規定,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這次修法也取消合併鄰地重建面積的限制,避免重建效益受限,間接造成畸零地、地籍零碎、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不佳的問題。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加速都市更新與危老建築重建,讓人民都能住得安心,政府責無旁貸,也是蔡英文總統住宅政策中很重要的一環。他表示,去年危老重建與都更案兩者合計500多件,比原本設定的目標還多,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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