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補助應屆畢業生後,勞動部今天(19日)也宣布「安穩僱用計畫」即日起施行,雇主若僱用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每人每月發給僱用獎助新台幣5,000元至1萬3,000元、時間6個月至12個月不等,尤其若是僱用中高齡或弱勢族群,最高發給15萬6,000元。
勞動部日前公布「安穩僱用計畫」,雇主僱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非自願性離職者,或無一定雇主、但在職業工會投保的失業勞工,連續滿30日,每人每月發給5,000元,最長6個月,最高發給3萬元。
若是僱用失業達3個月的勞工,每人每月發給9,000元,最長12個月,最高發給10萬8,000元;若是僱用失業達30日的特定對象,如中高齡、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1萬1,000元或1萬3,000元不等,最長12個月,最高發給15萬6,000元。
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指出,若失業者同時也是中高齡就業者,那就只能擇一請領。他說:『(原音)一個勞工可能會有兩種以上的身份,可能是中高齡的非自願離職者,或是身心障礙的職業工會勞工,但是基本上我們只會用一種身份來鼓勵雇主僱用他,不會讓雇主兩邊都拿。』
計畫內容也指出,雇主申領獎助人數,將以其就業保險投保人數的30%為限,最多不超過100人;勞工投保人數為10人以下的雇主,最多得獎助3人。若是僱用自己公司離職未滿1年的勞工,不得請領獎助。
陳世昌也提到,若是企業正進行減班休息,則不能申請,但若是曾經施行過無薪假,現在已恢復正常的企業就可來請領。此計畫將施行至今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