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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遭潑漆案3嫌二審刑度加重 各判6至8月徒刑

  • 時間:2021-04-20 10:5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林榮基遭潑漆案3嫌二審刑度加重 各判6至8月徒刑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109年遭男子鄭啟龍、曾士晟、曾士峰潑漆,一審判3嫌3至4月不等徒刑;林榮基二審時說,至今仍感到害怕,二審20日加重改判3嫌6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劉方慈說明判決理由。 (圖:中央社)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2020年4月間遭男子鄭啟龍、曾士晟、曾士峰潑漆,一審依傷害罪判3嫌3至4月不等徒刑,二審今天(20日)加重改判3嫌6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鄭啟龍、曾士晟、曾士峰今天均未到庭聆判。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宣判時指出,三人仍依傷害論罪,判鄭啟龍8月徒刑、曾士峰7月徒刑、曾士晟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因修法關係,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香港「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林榮基在台開設銅鑼灣書店,持續宣揚香港問題的理念及訴求;鄭啟龍心生不滿,透過網路蒐集林榮基個人資料及銅鑼灣書店附近街景照片,邀集曾士晟、曾士峰兄弟伺機潑灑紅色油漆。

判決指出,鄭啟龍等3人造成林榮基頭部、臉部、上半身及雙手等部位均沾染紅漆,而受有表淺損傷等傷害,藉此對林榮基公然侮辱及非法干擾林榮基身體活動及損壞林榮基衣物及背包,以一行為觸犯傷害、強制、強暴侮辱、毀損等罪,從重論以傷害罪,因林榮基身心受創、無法原諒,未宣告3人緩刑。

民事部分,林榮基求償新台幣300萬元,一審3月底判決3嫌連帶賠償30萬元,上訴二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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