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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專委涉引發玉山森林大火  林管處擬求償(影音)

  • 時間:2021-05-21 16:1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NCC專委涉引發玉山森林大火  林管處擬求償(影音)
嘉義林管處轄管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16日清晨發生森林火災,21日火勢仍未歇,林務局森林護管員在高山持續進行滅火作業。(嘉義林管處提供) (圖:中央社)

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16日清晨發生森林火災,登山社團在網路上流傳,引起火災是NCC專委喬建中,他坦言當時不小心弄翻爐火。嘉義林管處今(21)日表示,火災撲滅後會討論求償事宜。

嘉義林區管理處轄管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嘉義林管處副處長李定忠今天表示,玉山八通關杜鵑營地(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一帶森林火災已經燒6天,火場面積超過62公頃,至今火勢未歇。

登山社團在網路上流傳,引起火災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他昨晚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證實此事,他還原當時情形,他是登山5人團隊的領隊,16日凌晨2時許準備早餐時,不小心弄翻瓦斯爐火。

李定忠指出,這場火災破壞高山生態、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功能,受損植物有台灣二葉松、台灣鐵杉、台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損失難以估計,火災撲滅後會討論求償事宜。


嘉義林管處轄管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16日清晨發生森林火災,21日火勢仍未歇,火場面積超過62公頃。(嘉義林管處提供) (圖:中央社)

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副大隊長施本源表示,涉嫌引發這場火災相關人員共5人,都已偵訊完畢,待嘉義林管處提供森林被害告訴書等被害資料後,全案將依違反森林法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李定忠指出,依據森林法第53條第三項規定,失火燒燬他人森林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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