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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團購快篩試劑 最高可罰200萬元

  • 時間:2021-05-24 12:3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網路團購快篩試劑  最高可罰200萬元
快篩試劑屬醫療器材,僅限持有醫療器材商執照才能販售,而且此類醫療器材並未開放通訊交易。 (示意圖/Artem Kniaz)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有民眾發起網路團購快篩試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快篩試劑屬醫療器材,未開放網購,若無醫材商執照且在網路揪團購,最高可罰新台幣200萬元。

本土疫情持續延燒,有民眾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IG(Instagram)上發起團購快篩試劑。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林欣慧接受媒體電話聯訪表示,快篩試劑屬醫療器材,僅限持有醫療器材商執照才能販售;此外,這類醫療器材也未開放通訊交易,包含網路、電話、社群媒體都不可販售,也不可網路團購。

林欣慧表示,若未持有醫療器材商執照卻販售快篩試劑,以及透過通訊交易販售快篩試劑,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在網路團購快篩試劑,等同1項行為觸犯2項法規,不排除2罪齊罰,目前食藥署已接獲相關事證,正在查辦。

林欣慧表示,若為民眾或企業向合法醫材商購買快篩試劑並未違法,但目前食藥署核可的快篩試劑都是由醫療專業人員使用,若民眾自行採檢,無法確認安全性與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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