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名30多歲男子日前接種AZ疫苗後引發血栓,自費新台幣70多萬元施打免疫蛋白才解除症狀,媒體報導,桃園衛生局已向中央申請藥害救濟。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4日)下午在記者會中表示,對於接種疫苗導致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中央當然會受理,對於此案,中央會全力協助。
陳時中指出,受理處理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因此他已請健保署考慮先支付這筆費用,未來再由付費者向相關單位代位求償,希望民眾能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因素導致就醫障礙,中央一定會全力協助。
食藥署今天則是發出新聞稿表示,「藥害救濟法」已明文規定排除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有關接種疫苗而受害者,請洽接種地所屬地方衛生局提出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若有疑問可洽諮詢專線1922。
根據食藥署的文宣指出,我國設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依法向疫苗廠商收取一定金額作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協助因接種疫苗而發生不良反應的民眾能獲得適當救濟。凡是政府提供的公費疫苗或其他非公費但經衛福部食藥署核准的上市疫苗,都在受害救濟保障範圍內。
食藥署表示,因接種食藥署核准上市的疫苗而發生不良反應者,都可提出受害救濟;如接種者未成年,請由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如接種者已死亡,則請法定繼承人提出申請。當知道疫苗接種後有疑似不良反應的兩年內,或受害情事發生五年內都可向接種地所屬地方衛生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