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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革命的開端

  • 時間:2021-06-11 22:55
  • 新聞引據: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2019年6月12日—革命的開端
2019年6月12日是「送中」惡法的二讀投票的日子,當日有數萬人包圍立法會並占領主要幹道,金鐘地區塞滿抗議人潮。(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一開始是催淚彈燒焦的味道,努力閉著氣跟著人潮跑,眼睛因刺激流出眼淚,全身皮膚都像燒起來。不行了,人太多了逃不掉,不小心吸了一點,肺像燃燒起來,不能自主地咳,卻令我吸入更多氣體。肺像被強酸浸過,每一個肺泡都尖叫收縮著,從未試過如此確實地感受過自己肺部的存在,完全喘不過氣。

開始乾嘔著,身體開始軟掉,沒有力氣走了。在我快跌到地上時,有兩個人一左一右地抱著我離開,是新鮮空氣,但肺依然很痛,口水直流,有人給我他的水,我像陸地的魚不停飲著。休息不到一會,有人大叫著「黑警來了」,我又要頂著不適繼續跑。人太多,海旁的路都塞滿人跑不動,只好爬過圍欄逃到一塊空地,再爬圍欄離開。終於暫時安全了,但不甘心,好想回去,回到立法會大聲高呼著我們的訴求,捍衛我們權利。

612,2019年6月12日,是「送中」惡法的二讀投票的日子,當日的凌晨時分已有大批市民在立法會周圍聚集,務求令這個會議不能如期舉行。當日聚集超過4萬人,將立法會的所在地金鐘填滿,主要幹道被人潮封死。這些人在一個平日要上班上課的日子,拋下一切聚集到這個地方,目的就是要求政府撤回新修訂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而這一切都要從一宗情殺藏屍案說起。

陳同佳(下稱「陳」),一個本來尋常不過的20歲青年,2018年與女友潘曉穎到台灣旅遊時疑因感情問題爭執,最後陳更將她殺死,藏到行李箱中,並棄置於草叢中。陳棄屍後回到香港,直至東窗事發,台灣向陳發出通緝令。但由於香港和台灣沒有引渡逃犯的條例,所以即使陳在香港落網,都不能引渡到台灣進行審訊和接受刑罰。因此香港政府便因應此案進行修訂「逃犯條例」。本來是一件好事,十惡之徒將受到他應得的下場;然而,有人卻發現修訂草案中增加引渡的地方不只台灣,還有—中國內地。

這一項修訂激起港人極大的迴響,有徬徨、有憤怒,但更多的是恐懼,因為大家都十分清楚中國政府的各種手段,從各個內地維權人士(如李旺陽先生獄中被自殺)的下場,銅鑼灣書店事件,及各式各樣的冤獄、不自然死亡事件,都令我們知道內地是如何對付其反抗者。如果這項修訂條例通過,等於中國的法律在港通用,中國政府可以捏造各種罪名通緝位於香港的人,可以是政治人物,也可以是任何他們想剷除的人,而且香港政府必定全力配合。

經歷2014雨傘革命失敗的港人,深明中國政府只會不斷巧立各種法例,加速中港一體化,並對「不聽話」的港人進行高壓統治。因此民陣在二讀前發起遊行,本預期只有約30萬人參與,結果當日有超過一百萬人穿著白衣,有序地由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出發;更因人數極多,遊行隊伍提早由下午二時許出發,到立法會抗議政府不理民意強行繞過委員會進行二讀。遊行路線,甚至附近的大街小巷都是滿滿的白衣同路人,直至晚上人潮才漸漸散去。

港人以最和平、最理性的方式向全世界展現我們反對修例的決心,得到的卻是政府的漠視,最終發展成6月12日的嚴重警民衝突。一群警察對一個毫無反擊力的女孩暴打、不分緣由向記者噴射胡椒噴霧、絡繹不絕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橫飛,一幕幕的畫面在腦內揮之不去。但這只是一切的開端,抗爭蔓延後,警方使用的武力更高,更泯滅人性;政府更進一步強立更多更不合理的法例打壓我們,「港版國安法」就是他們的終極武器。

時至今日,大量示威人士及政治人物被香港政府以各種罪名鎖入監獄,更多人流亡到海外不同地方,逃過入獄的命運。香港會就此淪落為香港市嗎?我認為會。但我們只要不放棄,全力在國際間佔一席位,再脫服各國抵制這無惡不作的共產政權,終有一日,可能十年,甚至五十年,但我們一定會達成「煲底下相見」的約定。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作者》天使得得B  香港大學生。參與反送中運動,目前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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