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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出勤應給加倍工資  遇例假或休息日應擇日補休

  • 時間:2021-10-05 17: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國慶日出勤應給加倍工資  遇例假或休息日應擇日補休
勞動部5日表示,「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放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資料照/楊文君 攝)

雙十連假即將到來,勞動部今天(5日)表示,「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放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若這一天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議。

今(110)年國慶日為星期日,勞動部指出,如遇勞雇雙方原約定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0月11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萬6,000元的勞工,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若出勤8小時,10月11日星期一性質為國定假日,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月薪要再加1,200元。那麼10月10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原音)如果是部分工時勞工,本來在10月10日當天排班工作,就是休息日、例假日不見得在星期六、星期日,那這一天原則上就是放假,薪水照拿,若出勤,薪水要加倍發給。』

勞動部強調,國慶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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