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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刑法施行法修法 妓女戶用字改為性交易場所

  • 時間:2022-04-19 12: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立院三讀刑法施行法修法 妓女戶用字改為性交易場所
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妓女戶用字改為性交易場所。立法院院會資料照片。(劉玉秋 攝)

為保障性別人權,立法院會今天(19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條文」,將「妓女戶」的用詞改為「性交易場所」,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規範。

有鑑於現行「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條文」,使用「妓女戶」之用詞嚴重影響女性尊嚴,並造成性工作等同女性的刻板印象,有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五條規定。

為此,包括民進黨立委范雲、林宜謹、陳亭妃、高嘉瑜、蔡易餘等人皆提出修法,立法院會19日順利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條文」,將「妓女戶」的用詞改為「性交易場所」,以符合公約規範,並進一步促進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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