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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隔者生活用品與藥物須送至家門口 大樓管委會違者開罰

  • 時間:2022-04-20 15: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居隔者生活用品與藥物須送至家門口 大樓管委會違者開罰
指揮中心表示,居隔者的生活用品與藥物須送至家門口,大樓管委會若違反規定將開罰。(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近期有居家隔離民眾反映,社區管理委員會禁止外送員進入社區送餐的情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陳時中今天(20日)宣布,居家隔離、檢疫或照護的民眾,其生活用品與藥物皆須送到家門口,若大樓管委會另有規定,也必須由管理員等相關人員送到家門口,違者將予以裁處。

陳時中說明,目前已有公布「COVID-19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供社區強化相關服務人員管理措施依循,對於外送或其他進入社區人員,社區管理單位可運用實聯制落實登記作業,以及強化手部消毒等措施做好風險控管;若限制供餐或其他生活必需品人員進入,以致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對象需外出取餐或領取物品,對於社區其他住戶造成的風險更高。

陳時中也指出,針對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如需藥師送藥到府服務部分,應先與選定的送藥到府藥局聯繫,確認用藥需求、領取方式、領取時間以及送藥地點等相關資訊,如因社區大樓管委會相關規定不得送至確診個案家門口,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得委由管理人員代為領收並轉交放置確診者家門口,後續再與藥師以通訊方式核對領取藥品以及進行用藥衛教諮詢,以確保用藥安全。

陳時中強調,近期國內疫情已進入社區流行,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足不出戶是配合防疫措施,請社區管理人員務必給予相關協助,相關裁處有法可罰,指揮中心將研議相關措施及裁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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